近日,在沈阳市内发现几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案件,为检疫官方兽医敲响了警钟。为此,沈阳市动物检疫所高度重视,要求全所官方兽医务必提高警惕,加强对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严格履行各项检疫程序,按照检疫规程及证章填写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检疫全过程合法、合规。
一是加强对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管理员通过追溯平台向官方兽医发放检疫证明,每名官方兽医对已领取的检疫证明、标志及名章负责,要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加强对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存根的管理,专柜保存,专人看管,统一存放、回收、上交、销毁,避免空白检疫证明流出。
二是严格履行各项检疫程序。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及《犬产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开展检疫工作。屠宰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前,务必查验“瘦肉精”检测报告等材料,产地检疫要查看相应动物健康免疫证及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保证材料提交齐全,动物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三是进一步规范官方兽医出证行为。官方兽医必须登录追溯平台进行在线出证,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离线客户端。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遵守各类检疫证明及标志的适用范围,对所列项目要逐一填写,做到不缺项、不落项,填写完成后,经过官方兽医签字盖章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