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兽药管理工作在省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始终强化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与服务,兽药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兽药GMP企业日常监管,在提升源头产品质量上求突破
我市有13家兽药GMP生产企业,按照省厅建设兽药强省的要求,我们把工作重点从推进GMP转换到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加强日常监管上来。一是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抽调专人定期到企业督查指导,帮助企业加强生产环境控制、原辅材料质量控制、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督促企业完善各类制度,规范填写生产记录、质量记录,确保生产出合格的兽药产品。二是培育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积极帮助企业申报项目,争取经费,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产品档次,努力培育地方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打造兽药生产强市。三是建立动态监管模式。建立GMP企业巡查制度,强化对辖区内兽药GMP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对质量有问题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蓄意造假企业严厉打击。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通过GMP验收企业的回访检查,及时掌握企业停产转产情况,防止非法生产。2007年我市兽药生产企业实现销售总额2.8亿元,利税6000万元,我市正向兽药生产质量强市迈进。
二、强化兽药GSP试点推进,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上求突破
去年是我市兽药GSP试点工作推进力度最大,进度最快,质量最高的一年。全市申报验收的兽药GSP试点企业141家,通过124家,位居全省第一。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我市早在2006年便成立了GSP推进领导班子,出台了工作办法。自2007年起,我局将兽药GSP试点纳入农业工作重点考核内容,下达各地兽药GSP试点任务。2007年4月,我市再次召开兽药GSP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地把兽药GSP试点作为兽药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来完成。二是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我们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标准、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科学安排试点进度。2006年完成县、乡试点,2007年各地推广面不少于经营企业总数的20%,2008年再完成20%,2009年全面完成任务,确保GSP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悉心指导,狠抓培训。为让试点单位及时掌握GSP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在企业进行软硬件设施建设和改造期间,市、县业务骨干不定期到试点单位作巡回指导,帮助搞好规划设计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同时,我市实行预验收制度,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做到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四是树标立杆,积极引导。我市自2006年起便开展兽药GSP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同时向通过兽药GSP验收的企业颁发铜牌,广泛调动企业GSP试点的积极性。通过两年多的试点示范和宣传发动,全市兽药经营企业申报试点十分踊跃,兽药GSP企业门店仓库鲜亮整洁,各项制度台账健全,企业经营水平明显提高,我市兽药GSP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
三、强化兽药市场监督执法,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求突破
根据部、省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要求,我局在日常监督执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兽药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兽药打假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兽药经营的特点,针对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2007年先后组织了禁用兽药清查、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监管、蚕药市场突击整治、渔药市场专项治理、标签与说明书清理、兽药市场集中整顿等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建立市、县联动机制。针对各地兽药执法机构人手少、经费紧张等问题,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必要时,可由市级抽调其它县(市、区)的兽药执法人员,共同协助案件查处。三是建立兽药质量信息员制度。利用畜牧兽医系统网络健全的优势,在每个乡镇聘请一名动物防检人员作为兽药质量信息员,负责辖区内兽药质量信息预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防患未然。四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在大案要案的查处过程中,主动与公安、工商、法院、质监、渔政等部门联系,寻求支持与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2007年,我市共出动兽药执法人员3676人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户)1万多家(户)。立案查处兽药违法案件157起,其中我局直接查处的案件有27起。
四、强化药物残留监控,在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上求突破
我市是养殖业生产大市,也是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大市,我们始终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兽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推行健康养殖技术。通过举办专题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大力推广无公害畜禽生产技术,加强畜禽无公害产地的认定,积极推进动物源性食品的“三品”认证,2007年,全市无公害畜牧业产地饲养规模达4227多万头(只)。二是建立兽药使用登记制度。兽药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的大型养殖场和出口基地实行包片负责,制作监管公示牌,明确监管负责人,要求企业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和执行休药期规定,检疫部门凭兽药使用记录方可出具调运证明。目前,全市生猪养殖在500头以上,家禽在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都已建立了兽药使用登记制度。三是开展兽药残留例行监测。加大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每季度对规模养殖场进行突击检查,抽取样品,进行药残检测。同时,建立阳性、超标样品的追溯制度,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大对外埠畜禽的检测监管。规定凡从外省调入屠宰的生猪和本市规模场出栏的生猪必须经瘦肉精检测后方可屠宰和调运。2007年,我市共抽检猪尿样和猪肝2500份,检出3批瘦肉精阳性生猪,都及时按规定进行了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
各位领导,我市兽药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厅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2008年,我们将借这次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会议的东风,理顺思路,创新方式,继续加大兽药管理工作力度,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全省畜禽产品质量最安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