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办牧〔2017〕6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 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农业部 1号文件部署,切实做好 2017年畜牧业各项工作,我部制定了《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
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2016年,各级畜牧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 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确立的畜牧业重点工作任务,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粮改饲、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政策深入实施,奶业振兴和草原政策成效显现,以稳生猪、促牛羊、兴奶业为重点的畜牧业结构调整迈出坚实步伐,现代畜牧业建设稳步推进,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优的良好态势。一是畜牧业生产积极调整,保障供给更加有质量。预计全年肉蛋奶总产量1.52亿吨,同比下降2.2% ,主要是生猪生产适应市场需求有所调减,但禽肉和牛羊肉占比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保障水平、总体饲料转化率双提升。二是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发展后劲更加充足。落实粮改饲试点任务 678万亩,种养结合的草食畜牧业发展模式加快推广;生猪、蛋鸡养殖布局逐步调整优化,生猪饲养从限制发展区向潜力增长区加快转移,蛋鸡饲养在南方主销区加快布局。三是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方式的现代化特征更加明显。预计 2016年畜禽规模养殖比例可达到 56% ,比 2015年提高两个百分点以上,科学饲养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相应提升;乳品企业 20强(D20)市场占有量超过 50% ,32家百万吨级饲料企业的产量占比达到一半以上。四是畜产品质量监管有力有效,安全水平更加有保障。饲料产品合格率达到96.3% ,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 99% 以上,瘦肉精抽检合格率 99.9% ,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连续 8年保持100% ,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五是养殖粪污治理和草原生态保护力度加大,畜牧业发展方式更加绿色。启动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环境污染治理在全行业形成共识;草原生态加快恢复,预计全年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 10.4亿吨,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4% 以上。
当前,畜牧业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发生着深刻变化,畜牧业转型发展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挑战巨大。一是畜牧业结构调整任务更重。种养主体分离、种养布局错位、种养依存关系弱化,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粮改饲作为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重要着力点,必须抓好,不容懈怠;奶业发展不足、草业发展滞后的短板亟待弥补。二是畜牧业绿色发展要求更高。环保和资源约束明显加大,一部分养殖场户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必须统筹好保供给和绿色发展的关系,加快转型。三是廉价畜产品进口压力更大。猪肉、牛羊肉、乳制品等进口量大幅增长,挤占了国内产业的发展空间,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是产业发展的重大命题。新阶段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更加注重市场导向,更加注重信息化手段,更加注重典型模式示范,更加注重科学宣传引导,推动畜牧业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率先取得突破。2017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畜牧业工作总体思路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大力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培育发展新动能,协调推进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各项工作,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
一、着力推进结构调整
1.加大粮改饲试点力度。以“镰刀弯”和黄淮海等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粮改饲补贴试点,将粮改饲规模扩大至 1000万亩。研究优化补贴机制,大力发展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加快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种养一体的新型农牧业发展格局。加强试点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粮改饲管理数据库,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力度。加快培育饲草料收贮专业服务组织和专业销售企业,探索建立优质饲草料规模化、商品化利用模式。
2.调整优化生猪区域布局。落实《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区)环境资源优势,选择 4—5个典型县开展生猪种养结合循环发展试点,示范引导东北地区合理有序承接南方水网地区生猪产能转移。
3.大力发展现代草牧业。推进实施《全国草食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科学指导草牧业加快发展。继续开展草牧业试验试点,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总结案例、提炼模式,做好试点经验推介,扶持草产品和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推进草牧业生产良种良法配套,促进草原增绿、农牧民增收。以生态畜牧业发展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为重点,探索北方农牧交错带现代农牧业发展模式。
4.做大做强优势特色畜牧业。顺应市场需求变化,积极推进地方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各地争创特色畜产品优势区,推动资金项目向优势区、特色产区倾斜。依托行业协会开展名特优畜产品品牌建设和推介活动,打造一批优质安全的特色畜产品品牌,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蜜蜂、奶山羊、驴、马、兔、骆驼等特色产业。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扶贫,重点围绕湖南湘西、湖北恩施、黑龙江兰西和环京津贫困地区,引导龙头企业实施产业项目对接帮扶,带动贫困地区农牧民增收脱贫。
二、着力推进绿色发展
5.抓好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明确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着力构建产业发展新机制。组织召开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宣传推广典型模式。加强资金整合,以畜禽养殖大县为重点集中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节水、清粪、存储、利用等设施设备,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信息系统,加强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探索主产省畜禽粪污重金属跟踪监测的有效方式。
6.深入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发布第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名单。开展“走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主题宣传活动,选择10个左右示范县,集中宣传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成效。组织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系列宣传活动,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7.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以生猪、奶牛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开展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按照“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原则,推进粮经饲统筹、种养循环发展,探索推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技术模式。
8.持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施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政策效益评估研究和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资金落实到草场和牧户。组织实施“十三五”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继续推进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加快草原生态恢复。推动启动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
9.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绿色生态导向,严格创建标准,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再创建500家国家级示范场。进一步加强示范场监督管理,引导示范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大适度规模养殖发展扶持力度,组织实施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水平。
10.加快 奶 业 振 兴 发 展。发 布 实 施《 全 国 奶 业 发 展 规 划(2016—2020年)》,明确奶业振兴发展主要思路和任务。持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新建高产优质苜蓿基地 50万亩。推介休闲观光牧场典型模式,培育奶业发展新动能。组织开展“振兴民族奶业 服务小康社会”主题宣传活动,发挥乳品企业20强主体和带头作用,开展牛奶助学公益行动,普及乳品营养知识,宣传国产牛奶好品牌、好品质,增强消费信心。加大部门协调力度,推动建立奶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奶业工作合力。
11.促进饲料工业转型发展。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继续开展部、省级示范企业创建,将部级示范企业数量扩大至200家,提升饲料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大新型环保饲料添加剂研发应用力度,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探索构建精准配方技术体系,开展精准配方技术示范。推进饲料散装散运,发展饲料畜牧“厂场对接”模式,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12.建设现代畜禽牧草种业。构建种畜禽场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建立畜禽种业发展基金。全面实施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遗传改良计划。以区域性种公猪站建设为纽带,推进建立种猪联合育种机制。落实畜禽良种工程、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等项目,从基础设施建设、良种使用、安全监管等环节支持畜禽种业发展。组织开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换届工作,修订完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办法,开展家畜新品系审定试点。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草种项目,推进牧草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牧草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开展新品种审定。
13.强化产业科技创新推广。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聚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奶业振兴、现代饲草料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组织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企业等多元主体,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重大科研联合攻关与成熟适用技术模式推广,积极破解制约畜牧业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与技术推广机构协调互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促进科研推广一体化。继续做好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探索行业标准清理整顿和规范实施的思路和办法。
14.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强化联
农带农激励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推进加工与养殖环节建立合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牧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发展收益。鼓励企业、合作社等主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益。积极推进“互联网+”畜牧业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建设智慧牧场。积极拓展畜牧业多功能性,指导休闲观光牧场建设。
四、着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15.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卫生指标、禁用物质和牛羊源性成分为重点,强化检打联动,加大对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大对牛羊养殖大省、问题多发地区监测和监督执法力度。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强跨省案件督办和工作薄弱地区督查。组织开展“瘦肉精”速测产品质量评价,强化对基层监管的技术支持。
16.加强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防止非法添加、查找潜在风险、强化原料把关为重点,组织开展饲料生产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点,组织制定检测方法,研究技术防控措施,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适时发布警示信息,帮助饲料企业规避质量安全风险,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17.严格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严格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审查,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通过飞行监测、异地抽检等多种方式实现全覆盖监测,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化、全时段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18.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畜牧饲料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条件、管理制度审查和监督检查。按照《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做好草原防火减灾工作。
五、着力提升行业精准管理水平
19.加强产业监测预警。适应规模养殖加快发展趋势,调整优化畜禽和饲料生产监测方案。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和“数字奶业服务云平台”等建设,探索建立面向养殖场户、饲料企业的点对点数据交流方式。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管理和污染监管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做好省市县信息员培训工作,加大数据核查和通报力度,保障数据质量。定期跟踪分析形势,组织联合形势会商。加强信息上报,关键时点及时报送形势研判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撑。强化信息公开和发布,适时发布预警信息,推进监测数据发布常态化、动态化,提高服务生产和引导生产的能力。
20.建立健全草原管理数据体系。修改完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标中草地的定义和分类。组织制定草原资源清查实施方案,协调启动实施清查专项。开展草业产值测算试点工作,明确草业产值测算指标和数据采集方式方法。
21.加强行业数据管理和共享。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摸底调查,实行全国联网统一编码管理,为精准监管监测奠定基础。着力推进种畜禽生产许可等地方行政审批事项全国联网办公、在线发证。加大信息整合共享力度,加快建设畜牧业中心数据库,实现饲料行业管理数据库互联互通,推进“中央—地方”政务信息和“政府—企业”数据交换共享。改进行业数据统计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22.加强产业发展跟踪研究。紧跟产业发展需要,剖析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重点开展畜牧业区域养殖环境承载力、农牧循环模式、现代草牧业发展、金融服务畜牧业、“互联网+”畜牧业、草原保护突出问题等专题研究,提出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六、着力推进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23.进一步研究落实草原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落实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成果。开展草原“三权分置”研究,建立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稳定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分解落实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指标。继续组织开展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草原环境承载力评价等改革试点任务。
24.健全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全面落实《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深入开展新时期畜牧业宏观政策框架体系研究,着眼新时期畜牧业供给安全保障,坚持绿色生态导向,研究制定适应畜牧业发展新形势的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建立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支持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逐步调整优化部分政策实施方向和内容,强化政策协调配套,促进畜牧业产业政策绿色化,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5.加强畜牧业法制建设。推进《草原法》修订和《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启动《草原生物灾害防控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组织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修订。加强草原执法监督,开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专项监督检查,查处通报一批重点案件。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杜绝“先上车、再补票”现象,严格控制草原用途改变。指导各地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和村级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加大草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6.加强政风行风和思想能力建设。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奶业振兴、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大力提倡求真务实之风,勇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协会学会、龙头企业的作用和优势,凝聚发展合力。加强行业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营造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良好氛围。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