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6日至7日,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到沈阳市开展H7N9采样工作。
根据省疫控中心《关于开展H7N9紧急监测采样工作的通知》(辽动疫控发[2017]5号)文件精神,于2月6日到辽中县树新种鸡场、康平县对四个禽场、1个交易市场、苏家屯区一个禽屠宰场,分别采集血清样品、棉拭样品和环境样品。
此次采样涉及门诊、交易市场、屠宰场和养殖场,并对采集的样品质量做了详细规定,要求血清样品达到监测要求、棉拭样品和环境样品保存液加双抗、组织样品采集包括喉头、气管、泄殖腔、肺脏、肝脏等。沈阳市疫控中心协调三个区县疫控中心,配合省疫控中心圆满完成采样任务,并对采集的样品进行了编号和包装。
在省疫控中心在沈采样期间,沈阳市对辖区内禽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工作,并实行H7N9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的日报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