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钦州、百色、玉林、贺州、河池、崇左市及有关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
根据2017年自治区财政预算项目安排,我区今年继续安排了部分县的乡镇检疫申报点检疫许可政务环境建设项目,据了解,项目资金已经下达各县。为加强项目管理,保证检疫申报点检疫许可政务环境建设项目取得预期成效并顺利完成年度财政绩效考核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汇报,按时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向同级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汇报,请其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落实项目经费,按照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项目要求完成好项目各项工作。
二、做好项目设计,确保取得实效。各项目县(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为同级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参谋,按照我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动监[2015]39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县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许可政务环境建设的设计工作,建成的检疫申报点政务环境做到全县统一,肃穆整洁,符合规范,形象良好。特别是我区将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配套指纹原笔迹签名板的使用,简化检疫工作中纸质材料的使用,减轻检疫工作量,各项目县要积极争取采购指纹原笔迹签名板。采购的指纹原笔迹签名板应保证能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配套使用。各项目县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今年年底应能够开展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配套指纹原笔迹签名板应用工作,提升检疫管理的效能。
三、加强检查指导和验收。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项目县的项目建设设计、实施、经费使用进程等环节的督促指导,确保项目按照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项目管理的要求实施。各市、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在2017年11月份前组织对项目实施的各动物检疫申报点开展核查验收,项目建设的动物检疫申报点均逐一填报《广西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验收表》(附件1)。
四、及时报送项目材料。各项目县(区、市)要按照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项目管理以及我所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项目绩效管理材料。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各申报点的《广西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验收表》PDF扫描件报送我所检疫监督科,可发送我所检疫监督科电子邮箱(jdk175@163.com)。联系人:农恒;联系电话:0771-3122598。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