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畜牧兽医局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全面提升文明素养和文明层次,激励广大干部职工遵规守矩、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担当有为,推动我市都市型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根据市文明办和市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围绕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坚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兴牧惠民、五进三帮”服务活动和“文明伴我行”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三型”党组织和“五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人文素质和文明素养,为推动我市都市型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深化理论武装。大兴学习之风,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处理问题,坚定政治信念,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分清是非界限,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始终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3.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做到思想认同、理论认同、行为认同,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密切关注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现实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5.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对党忠诚、光明磊落。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讲纪律、守规矩、知敬畏、守底线,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令就行、有禁就止。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党组织集体领导能力和水平。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团结统一,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坚持正确选人用人。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制度规定,严把动议、提名、考察等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必审”“必核”“必听”“必查”要求,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突出畜牧业项目实施、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府招标采购、国有企业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事项、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内部既相对分离、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推进第三方验收、评估、审计和合法性审查,强化制度刚性执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加强线上线下动态监管,推进科技防腐,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9.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落实廉政谈话、述廉述责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早制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严格内部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坚持动辄则咎、问责必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绝不迁就姑息。
10.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放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规,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巩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成果,规范“四薄两册”登记,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过硬、全面进步。
11.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两个责任”一起挑、同步抓,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实行清单管理,促进压力上下传导、工作末端落实。认真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结合起来,严格履行各级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
12.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注重抓常、抓细、抓长,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办会办文、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差旅、出国(境)等审批管理,降低行政性支出。突出年节等关键节点,严格执行廉洁过节纪律规定,加强抽查检查力度,有效防范违纪问题发生。严格落实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3.推进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两随机一公开”等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督执法,严禁审批事项厅外循环,严禁有法不执、有案不移和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
14.强化责任担当。围绕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创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强化“六种意识”“五种能力”“三种作风”,克服“四不现象”。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反对为官不为、支持担当有为、鼓励干事创业的意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着力纠治庸懒散慢拖瞒和“为官不为”等问题,营造遵规守矩、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良好氛围。
15.推进行风建设。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群众观念,严肃群众纪律,维护群众利益。深化动物卫生监督行风整治行动成果,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十严格十严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净化行业风气,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6.接地气、办实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一线接地气、摸实情、办实事,重大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开展“兴牧惠民、五进三帮”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进村进场进户进企业进动监站,帮助指导他们解决发展难题;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走基层,把科技知识和技术送到群众中间;开展行业从业人员大培训活动,提高基层谋划发展、指导工作的能力;开展“优质服务实事”活动,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四)推进都市型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17.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带一轴、三湾三城、组团式”空间发展布局,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向,着眼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促发展“三保一促”目标,统筹兼顾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生产安全,深化寻标对标,创新发展举措,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努力实现畜牧业转型升级、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特色品牌、精准扶贫等新突破,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18.加强畜牧业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养殖源头、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畜禽贩运经纪人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黑名单”制度,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畜禽屠宰行业升级,强化监测技术支撑作用,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到实处。深入开展私屠滥宰、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制假售假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19.巩固提升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成果。全面落实《青岛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责任制规定》,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定点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强化动物调运监管,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入。落实“早快严小”要求,坚持应免必免,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落实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机制,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20.创新并落实监管制度。加强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即时上传、动态监管、警告提醒、责任追溯等功能,扩大监管覆盖面,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线上线下监管水平。按照“五到网格”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推进痕迹化管理,做到登记齐全、工作留痕,提高工作落实质量和效率。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周”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五)加强文化和道德建设。
21.提升文化素养。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涵养文明素质。深入开展“读书荐书评书”征文和“学史明志”活动,坚持以文育人、以文化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全民阅读的模范实践者。深入开展“兴牧惠民”品牌创建,不断丰富品牌理念,构建畜牧兽医特色文化。
22.强化道德引领。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公务员道德建设工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深入挖掘身边好人好事,积极开展“身边好人”“文明市民”“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强化典型示范引路作用。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活动,弘扬道德典型事迹和精神,激发思想认同和情感共鸣,营造尊德崇德、有德守德的浓厚氛围。
23.推进诚信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通过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宣传,充分认识诚实守信的传统价值和时代内涵,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诚信意识和行业诚信水平。结合党员承诺履诺践诺,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促进岗位履职践诺、遵规守矩和社会诚信守法。联系畜牧兽医工作实际,结合“厚道鲁商”创建,持续落实“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倡导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违法者受惩,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和美誉度。
(六)推进文明提升行动。
24.开展“文明伴我行”活动。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青文明〔2017〕6号),以维护公共交通、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三个维护”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办公、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礼让、文明餐桌、文明过节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以“文明从我做起”为切入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自觉讲礼仪、重品行、作奉献。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争创无烟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倡导低碳环保,节约用水用电,反对铺张浪费。
25.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道德实践载体作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理念和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党员、干部为骨干,健全志愿者队伍,落实注册登记要求,做到局有总队、站所有分队、经常有活动。落实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加强网上动态管理,做到每次活动有发布、有登记、有宣传,推动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在参加集中整治、慈善一日捐、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同时,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联民、惠民、便民服务,强化志愿服务实效。以团员青年为骨干,健全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落实保障措施,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常态化。
26.深化群众性创建。深入开展“兴牧惠民”品牌创建活动,努力使品牌理念成为干部职工的共同信念、价值追求、行为准则。深入开展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标兵(模范)”“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利用国防教育日、抗战胜利纪念日等时机,加强国防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军警民共建共创。积极参加文明乡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文明程度。
27.丰富文体生活。加强图书室、阅览室建设,在干部职工中传导“荐一本好书、读一篇好文”,结合“我们的节日”,组织猜灯谜、讲故事、唱歌曲等文娱活动,丰富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组织开展健康跑、健步行、登山、趣味小竞赛等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体质。做好困难职工、困难党员慰问走访和救助工作,定期组织健康知识宣传和健康查体。强化人文关怀,密切内部关系,促进内部和谐、安全稳定。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精神文明教育人、感化人、激励人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文明单位创建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跟进抓好落实。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发展,把文明单位创建与思想宣传、业务工作、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筹划并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压紧压实责任。落实《青岛市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规范创建标准,强化动态管理,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具体指导;各处室、站所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抓落实。各文明单位都要按要求完成上级文明办动态管理系统注册工作,都要按时间节点做好市文明办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培养宣传典型。立足自身实际,注重挖掘、培养、塑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典型,推广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参与“身边好人”“文明市民”推荐评选活动,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争做文明好市民、单位好职工、家庭好成员,讲好身边故事,尽好岗位职责。要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文明单位创建情况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定期调度,严格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年底前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违纪违规、失职渎职、失德失范等原因,给文明单位创建造成干扰和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