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畜牧局全省一季度动物防疫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督导的通知》(辽动监发[2017]32号)文件的要求,5月9日至10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督查组对盘锦市进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督导。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对市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参观了市级动物卫生监督视频监控平台。随后分别对大洼区动监所,大洼区东风动监所,盘山县动监所,盘山县沙岭动监所进行了检查指导。详细检查了《2017年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建设目标责任状》签订和执行情况,执法工作重点落实情况,“蓝盾行动”开展情况,警示教育计划与开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检疫工作规范情况及离线客户端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对盘山县无害化处理点盘锦金昌牧业有限公司,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意丰肉联加工(集团)有限公司
抽查了屠宰场、饲养场的日常监督情况,检查了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和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等相关记录记载,并与动物检疫员进行了交流。
最后,督导组要求全体检疫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熟练掌握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要求,严格《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检验检疫制度,规范检疫行为,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痕迹化管理,认真详实做好检疫工作中的各项记录、要切实履行动物检疫监管职责,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树立动物卫生监督勇于担当、执法为民、求真务实的良好社会行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