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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牧厅第一检查组开展康县、文县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3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06
核心提示: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省农牧厅第一检查组联合陇南市农牧局、陇南市渔政管理站、康县农牧局、康县渔政管理站于5月16日至20日,对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文县白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结合各保护区前期自查摸排情况,在认真听取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汇报后,检查了保护区管理体制、制度建设、执法活动台账建立执行、基础信息和数据完善等情况。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保护区范围勘界、功能区核定,已有项目审批和对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并对存在的

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省农牧厅第一检查组联合陇南市农牧局、陇南市渔政管理站、康县农牧局、康县渔政管理站于5月16日至20日,对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文县白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结合各保护区前期自查摸排情况,在认真听取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汇报后,检查了保护区管理体制、制度建设、执法活动台账建立执行、基础信息和数据完善等情况。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保护区范围勘界、功能区核定,已有项目审批和对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全面掌握和摸清了保护区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检查组明确要求,保护区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着力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促进保护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关键词: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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