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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25  作者:高强  浏览次数:300
     你知道饮用病牛奶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吗?兽药残留又会对人的身体带来哪些影响?3月22日,由自治区畜牧厅和自治区兽医局主办的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在乌鲁木齐人民广场正式启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族群众对肉、蛋、奶等动物产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着力强化了政府的动物卫生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饲养者、经营者的防疫义务,强化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职责和处罚力度,同时在“完善强制免疫制度,健全疫情检测和预警制度,建立动物疫病区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无规定疫病区”方面新增了具体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区各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展顺利,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但由于部分养殖者和经营者对依法防疫的认识不到位,导致逃避检疫、拒绝免疫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提高全民依法防疫、自觉防疫的意识,贯彻落实好《动物防疫法》,自治区将抓紧配套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工作制度,提高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技术支持三类机构,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自觉维护执法环境。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柯赛江·赛力禾加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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