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阜新市畜牧兽医局多措并举开展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专项防控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6  来源:阜新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74
核心提示: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事关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食品安全。为切实做好全市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阜新市畜牧兽医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学防控,扎实开展全市此次专项防控工作,采取七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市畜牧兽医局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负责全市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辖区具体防控工作。同时将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列为2017年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任务指标。二是扎实做好

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事关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食品安全。为切实做好全市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阜新市畜牧兽医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学防控,扎实开展全市此次专项防控工作,采取七项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市畜牧兽医局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负责全市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辖区具体防控工作。同时将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列为2017年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任务指标。

二是扎实做好免疫工作。按照《2017年阜新市动物疫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要求,布病对普通牛羊实施强制免疫,对达到应免条件的普通牛羊进行免疫;对肉牛养殖密集区与重点区开展炭疽免疫,免疫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确保应免牲畜免疫密度达到100%。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要求,统筹做好狂犬病免疫注射、免疫证明发放、免疫档案建立、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三是科学开展监测工作。按照2017年全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总体要求,5月上旬至7月中旬集中对种用、乳用牛羊组织开展布病的普检净化工作,10月末前完成普通牛羊布病抽样监测工作,对阳性牲畜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准确掌握辖区疫情动态,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四是强化检疫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检疫程序实施检疫,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强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出售、贩运、加工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强化外引动物监管,执行报批报验制度,对非法引入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

五是完善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市、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同级卫生计生部门积极开展全方位合作,坚持“协调联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作原则,成立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布病、炭疽等防控工作信息,交流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形成防控合力。

六是深入开展人感染布病病例追溯调查工作。以市卫生计生委定期通报的人感染布病情况为依据,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卫生计生部门积极协作,启动追溯机制,对辖区人感染布病病例接触易感动物群体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形成追溯报告。

七是全面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讲座及印发宣传单、明白纸等形式,向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重点人群宣传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的危害和防控常识,增强其自我防控的能力;对免疫、采样、检测、屠宰、加工等相关人员加强培训宣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引导其树立“健康养殖、科学防控”理念。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