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动物诊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不断规范动物诊疗活动,维护动物诊疗秩序,推进动物诊疗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近日《西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动监发〔2017〕9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市动监所防疫监督科从3月13日开始,集中对我市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先后检查了碑林区、灞桥区、莲湖区、新城区、雁塔区、未央区、长安区辖区的共24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检查对象为宠物诊所及医院。一是检查诊疗机构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二是检查诊疗机构是否配备有规定数量的执业兽医并注册和备案;三检查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四查看诊疗机构的诊疗、用药、消毒、新处方签等各项记录记载以及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五现场查看诊疗机构的布局是否合理,病死动物组织、医疗废弃物和诊疗废水是否能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物制品、药品等保管、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六是否使用假劣兽药和违禁药品。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均能够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日常监管,总体情况良好,例如新城区动监所给辖区动物诊疗机构统一印制下发了农业部规定新处方笺,雁塔区要求辖区动物诊疗机构配备动物诊疗废水无害化处理设备,莲湖区要求辖区动物诊疗机构安装、使用具有放射性的诊疗设备的,应当依法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长安区辖区动物诊疗机构实行承诺书上墙公示等好的做法。但同时在我们检查也发现个别诊疗机构存在相关制度不完善、未使用农业部新处方笺、兽药登记、消毒记录不全、处方笺执业兽医师签名不规范、无医疗废弃物处理合同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市动监所要求各区县在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期间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要求动物诊疗机构不得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不得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二是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记录记载,统一使用农业部新处方笺,出具的处方笺必须由执业兽医师签名;三是要求动物麻醉药品使用必须坚持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制定严格的领用管理制度;四是要求动物诊疗机构严禁使用人用药品用于动物诊疗;五是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安装、使用具有放射性的诊疗设备的,应当依法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六是要求各动物诊疗机构积极向群众做好狂犬病免疫接种的义务宣传,避免人畜共患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对动物诊疗机构专项督查,进一步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了各动物诊疗机构依法行医的意识,使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我市动物诊疗行业的规范有序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