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市本级屠宰场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检疫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沈阳市动物检疫所检疫官方兽医履职尽责,多措并举严把屠宰检疫关。
一是依法检疫,落实各项检疫程序。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的要求,规范驻场官方兽医检疫行为。认真落实生猪宰前6小时检疫申报制度,驻场官方兽医接到申报后进行待宰巡查,并根据巡查结果出具《准宰通知单》。监督厂方切实履行入场查证验物职责,确保物证相符,方可入场。
二是强化执行,加强同步检疫监管。严格执行生猪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以岗定人,经头部检疫、内脏检疫、胴体检疫、终末复检后,检疫合格的加盖检疫验讫标志。监督屠宰企业进行“瘦肉精”抽检,宰前按照比例进行抽检,宰后进行实验室检测,并按照相关要求在出证前向官方兽医提供检测报告,同时检测记录档案化管理,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备查。
三是注重引导,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强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按照“谁领取谁负责”的要求,规范使用,专人保管,严禁将证章标志倒卖给他人,严厉打击买卖检疫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宣传教育,督促其主动申报检疫,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出厂产品检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