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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中心城区内全面取消活禽交易和现场宰杀活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3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09
核心提示:近日,高明区人民政府正式下发家禽“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通告,要求高明中心城区内全面取消活禽交易和现场宰杀活禽。有关部门表示,将持续打击家禽违规经营行为。本次通告指出,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禽类疫病防控,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家禽肉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从即日起在高明区中心城区活家禽经营限制区域内开展家禽“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据了解,上市供应的鸡、鸭、鹅、肉鸽、鹌鹑等家禽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的禽类,均符合本次通告中所称“家禽”的要求。中心城区限制区域则

近日,高明区人民政府正式下发家禽“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通告,要求高明中心城区内全面取消活禽交易和现场宰杀活禽。有关部门表示,将持续打击家禽违规经营行为。

本次通告指出,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禽类疫病防控,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家禽肉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从即日起在高明区中心城区活家禽经营限制区域内开展家禽“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工作。

据了解,上市供应的鸡、鸭、鹅、肉鸽、鹌鹑等家禽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的禽类,均符合本次通告中所称“家禽”的要求。中心城区限制区域则指沧江河堤(海口村至水产专业市场段)以北、省道S362(中山路、荷富路)以东、广明高速以南、西江河堤以西的区域。区域内所有农贸市场将禁止所有活禽交易,严厉禁止现场宰杀活禽。

同时,在限制区域内各类经营场所经营销售的生鲜家禽产品必须是家禽定点屠宰企业集中屠宰,并需要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屠宰企业统一标识的脚环或条形码,即“两证一标识”。经营者要建立台账,留存相关材料,以备产品来源追溯和检查。

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通告与2015年6月开始试行的高明中心城区家禽集中屠宰的相关规定并无太大出入,其限制区域不变。本次通告的下发来源于试行阶段的实施情况反馈,是高明中心城区正式全面取消活禽交易与宰杀活禽的一次确定。

从2015年6月正式开始试行相关规定后,相关各执法部门对高明中心城区家禽违规交易就一直保持严厉的打击,坚决禁止现场宰杀家禽等违规行为。据了解,由于取消活禽交易后市场卫生情况大为好转,同时为进一步防范禽流感等疫情的发生,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计划将活禽交易限制区域进一步扩大,相关方案正在积极研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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