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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6年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审核情况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2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60
核心提示: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渝农发〔2017〕11号)要求,经我委审核,2016年拟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资格审核234人,拟不通过资格审核2人,未提交资格审核资料46人,现将2016年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审核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不实,请向重庆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自动放弃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的人员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核资料的人员(附表3),可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向重庆市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渝农发〔2017〕11号)要求,经我委审核,2016年拟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资格审核234人,拟不通过资格审核2人,未提交资格审核资料46人,现将2016年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审核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不实,请向重庆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自动放弃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的人员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核资料的人员(附表3),可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向重庆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进行申诉。公示期满后,对审核合格无异议的人员(附表1),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此外的人员(附表2、附表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不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一、公示时间

2017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二、举报和申诉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单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

联系人:周敏;

电话:023—89133547。

三、举报和申诉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申诉人应按《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渝农发〔2017〕11号)规定,提交申诉资料。

(二)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举报不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举报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1.重庆市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审核拟通过人员名单

2.重庆市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审核拟不通过人员名单

3.重庆市2016年放弃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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