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笔者从开化县农业部门获悉,《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规范》开化县地方标准规范已经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于日前正式对外发布。这也是全国首个地方《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规范》,填补了全国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规范的空白。
“我们查阅了大量标准发现,当前我国在畜禽养殖污染管理方面出台有《畜牧法》、《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一系列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但是,以上法律法规和系列标准只规定了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养殖业准入的门槛和要求,也只明确了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均未涉及到属地监督管理中各级的职责、督查频次、督查方式及内容、督查记录、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等。”开化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林致中相告,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做好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该局组织人员于 2016年10月开始着手起草《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据介绍,该规范近万字(包括相关表格文字),共有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总体目标、规模畜禽养殖场基本要求、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要求等七大项内容。规定了养殖场的基本要求,包括养殖场准入的要求、养殖场设施要求、养殖场安全防护要求、卫生防疫要求和管理制度要求;规范了监督管理要求,包括监管机构设立、人员任职要求、网格长督查基本要求、各级网格长职责、督查频次、督查方式及内容、督查记录、例会要求、投诉举报受理方法、“智慧监控”系统;明确了绩效考核要求,包括规模养殖场考核要求和网格长绩效考核要求。
林致中相告,该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征集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意见,发出了29份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我们希望借助《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规范》,进一步开展好畜禽养殖网格化管理和‘智慧监控’双监管,构建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机制,创建更多‘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的美丽生态牧场,坚决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