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畜牧局、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出通知,为推动河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化管理,结合河南省畜牧业发展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河南省原有部分畜种规模养殖标准进行调整。
此前,河南省畜禽养殖场备案规模标准为生猪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出栏100头以上、羊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出栏1万只以上、家兔存栏1000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调整后,河南省畜禽养殖场备案规模标准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含500头)、蛋鸡存栏1万羽以上(含1万羽)、肉鸡年出栏5万羽以上(含5万羽)、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含200头)、肉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含1000只)。其他畜种可根据生产特点以及猪当量进行换算。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经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养猪、奶牛、蛋鸡、肉鸡的养殖场,一般而言,规模养殖场猪出栏大于或等于500头;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牛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蛋鸡存栏大于或等于20000羽;肉鸡出栏大于或等于50000羽。但各个地区对于畜种规模养殖标准又有不同。近期,山东也发布了规模养殖标准,与河南发布的标准有一定差异。因规模养殖标准的调整,对养殖场而言,相关政策补贴或环保要求等都将出现变化,因此,必须引起养殖户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