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7〕12号)文件要求,省兽药监察所组织完成我省第一季度《生乳》国标指标监测的抽样工作。
为了确保抽样、检测工作顺利进行,省兽药监察所接到文件后,迅速制定实施方案,于3月6-7日,派出抽检人员一行3人赴黄冈市进行采样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抽检人员重点对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进行了抽样检查。此次抽样共30批次,其中生鲜乳收购站19批次,生鲜乳运输车11批次。每批次样品分为7份,共检测冰点、酸度、非脂乳固体、杂质度、相对密度、黄曲霉度M1、蛋白质、脂肪、菌落总数、体细胞共十个参数。目前,抽检的样品已进入实验室检测工作流程,相关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次抽样监测工作,为全面掌握我省生鲜乳质量状况和进一步修订《生乳》国家标准提供有利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