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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五大举措进一步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切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4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96
核心提示:今年《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对现行珠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完善。我区五大举措认真落实珠江禁渔期有关制度。一、高度重视,确保禁渔制度落实到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抓好落实。各级水产畜牧(农委)、财政、公安、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禁渔管理机制,依照禁渔管理规定,在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水面、港口、市场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保证

今年《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对现行珠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完善。我区五大举措认真落实珠江禁渔期有关制度。

一、高度重视,确保禁渔制度落实到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抓好落实。各级水产畜牧(农委)、财政、公安、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禁渔管理机制,依照禁渔管理规定,在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水面、港口、市场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保证新禁渔制度首年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禁渔氛围。2017年以后,我区内陆水域主要的江河干流、支流及独立入海河流已全部纳入禁渔范围,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此次调整虽然是珠江禁渔期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一次调整,但调整幅度较大。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到渔村、码头、渔船、市场,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珠江禁渔期制度调整的目的意义以及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广大渔民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减少政策实施阻力,为禁渔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落实禁渔渔船的监管责任,在省界间的分界点,设置相对固定的“广西珠江禁渔”标识,做到禁渔范围明确,标识清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禁渔渔船停泊点防火、防洪、防盗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将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坚决禁止禁渔渔船非法从事旅游运输活动,严厉打击渔船从事旅客搭载等违章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设立禁渔举报电话,接受渔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举报事项,迅速部署,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同时,要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法,切实维护禁渔秩序。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制订禁渔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三无”船舶和电炸毒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凡禁渔期内查获的非法捕捞行为,一律按照“情节严重”处罚;涉嫌渔业违法犯罪的,按照《广西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五、关心渔民,努力解决渔民生产生活问题。调整后的珠江禁渔期制度,禁渔范围涵盖全区14个市,涉及15000多艘渔船、35000多名渔民。近年来,由于资源衰退等多种原因,部分渔民生活困难。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采取纳入城镇居民生活保障范围、生活补助、实物救济、减免税费、开辟生产门路等多种措施,妥善解决禁渔期间专业捕捞渔民生产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各地以市场为导向,根据本地资源条件,兼顾当前和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有计划地积极引导渔民改进作业方式,调整生产结构,转业转产,减轻捕捞强度,及时组织开展渔业资源监测和增殖放流活动,努力实现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黄启健

 
关键词: 农业部 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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