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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九项措施保障安全用药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1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0
1、实行兽药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市畜牧局与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签订兽药饲料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达100%。为明确监管责任,制定落实了《莱西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人员工作职责》、《莱西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莱西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基层执法人员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
  2、全面推行兽药网络化监管工作机制,做到监管“两图一卡”规范上墙,监管率达到100%。具体分工:每一名执法人员重点做好辖区内的3--5处兽药经营业户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兽药经营环境条件、兽药经营产品质量、兽药生产经营承诺执行情况、兽药法规条例及上级有关兽药管理工作的宣传贯彻等工作。通过“两图一卡”,实行动态管理,可直观地了解每一名兽药监管人员监管的区域、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种类、数量、分布及监管等情况。
  3、全面实行兽药流通使用审查控制程序。重点审查兽药产品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营业执照”、“兽药GSP证书”、“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承诺书”、“药残检验报告”、(省级以上)、“产品说明书”,全部符合条件要求的方可进货和使用。
  4、积极开展了安全用药知识培训宣传。统一编印了有关兽药法规等宣传资料,利用科技下乡、赶科技大集有利时机,将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假劣兽药识别常识、放心兽药品种、禁用兽药名单、停药期规定等,宣传到养殖企业和农户,指导他们合理用药,使养殖者自觉抵制假劣兽药,正确使用放心兽药。同时,广泛开展了法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兽药执法人员、兽药经营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法规培训班,为做好兽药管理和指导经营使用企业依法安全经营使用兽药奠定基础。
  5、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在全市兽药经营企业中广泛开展了兽药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在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中开展了安全用药承诺活动,实行质量安全承诺上墙,全市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安全用药承诺书达到100%,推动了企业经营、用药向安全方向发展。
  6、全面推行了兽药经营使用台帐式管理。在全市兽药经营企业中全面开展了兽药经营企业药品进货记录、兽药经营企业药品销售记录台帐管理,在全市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中全面开展了兽药饲料进货记录、兽药使用记录、饲料使用记录等台帐管理,规范兽药流通、使用渠道,从源头上抓好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有效监管。并全面实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微机化管理,建立台帐率达100%。
  7、加大巡视监督检查力度,对中等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实行巡视监督制度,对兽药经营企业实行定期检查整治制度,督促养殖企业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并进行“三查”,即查药品采购记录、查用药记录、查不良反应记录。对购置、使用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8、加大兽药质量抽检。采取不定期质量抽检和与上级部门联合抽检的形式,加大兽药产品质量检测。
  9、搞好兽药市场整顿。采取拉网式的方法,每季度组织对兽药经营业户和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查处无证经营兽药或经营假兽药、劣兽药、不合格兽药、违禁兽药及人用药行为,每一季度集中活动20多天的时间。通过集中开展兽药执法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了不法兽药经营行为,净化了兽药市场环境,提高了兽药经营使用业户依法经营使用的意识。(莱西市畜牧局: 王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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