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在农业部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畜牧业和养猪业做了诸多具体规划,其中明确指出要在2017年养猪业将优化生猪区域布局,加快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转型升级,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将畜禽污染防治问题摆到了首要位置。
2017年春节刚刚过去不到20天,就已经有多个省份下达具体防治计划和行动,其要求之严格、行动之迅速,史所罕见。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各个省份的具体行动计划。
广东:禁养区内猪场年前要全部关闭
2月中旬,广东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广东省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八大主要任务,要求各地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开展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含小区,下同)和养殖专业户,珠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此外,各地还应坚持权属责任,《方案》要求在非禁养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是污染治理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污染治理投入。
江西:环保、农牧部门联合成立了环保督察组
同样是2月中旬,江西省召开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场推进会。在这次会议上江西省政府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督查意见,划出红线整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拆除一批、转产一批。各市、县(区)严格畜禽养殖项目的环评审批,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领导、全部整改到位。
方案计划:2017年4月底前,江西省所有畜禽养殖县(市、区)必须完成禁养区划定和“三区”地理标注图绘制工作;2017年6月底前,确保完成对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的排查;今年年底前,确保依法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关停、搬迁或转产;到2020年,确保全江西省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储存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会上表示,江西省环保、农牧部门将联合成立了督察组,加强对涉及整改问题的养殖场和水源流域畜禽养殖情况的巡查与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偷排、直排的养殖企业,将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坚决惩处。
安徽:建立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进展月报制度
2月上旬,安徽省农业委员会下发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的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积极有序推进禁养区划定工作,目前全省县(区、市)政府相继确定了本地区禁养区划定范围,确保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通知要求,1-3月份,各县(区、市)政府出台禁养区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4-6月份,根据职责分工,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数量界定、固定资产评估和制定关闭或搬迁费用补偿等工作;7-12月份,实施并完成关闭或搬迁工作。
通知要求,为保障拆迁目标的顺利实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向所在县(区、市)政府报告,成立由县(区、市)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农业、畜牧、环保、发改、财政、住建、工商、土地、公安、纪检等部门以及乡镇参加的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加强部门协作,保障关闭或搬迁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做好宣传工作。三要加强调度督导。建立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进展月报制度。
浙江:2016年仅保留8170家规模养殖场
作为全国猪场环保拆迁的排头兵,2017年浙江将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力度,组织开展养殖污染治理专项督查和“回头看”,确保第三方抽查运行合格率95%以上。
2016年浙江着力推进畜牧业转型,保留下来的8170家规模养殖场全部验收合格,生猪散养户和规模水禽场扩面整治全面完成,有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络化养殖污染巡查机制,建成300家省级示范性美丽牧场。
据了解,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被列入今年浙江省十方面民生实事,以沼气为主要处理方向,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力度,完成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畜禽污染治理长效防控机制,扎牢规模养殖场网格化防控、在线监控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三张网”,500头以上养殖场以及劣V类县(市、区)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全部纳入在线智能化防控平台。
福建:可养区内250头以下不达标生猪养殖场户也要关闭
福建省农业厅厅长黄华康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表示,福建省今年将实施‘四大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生态农业。
其中,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全面完成禁养区及可养区存栏250头以下不达标生猪养殖场户关闭拆除扫尾工作。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模式,完成1200家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
河北:逾八成规模养殖场(区)要配建废弃物处理设施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近日对媒体表示,今年将全面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年底规模养殖场(区)配建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要达到80%以上,并力争实现所有规模养殖场不排污。
畜牧兽医部门将制定畜禽规模养殖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措施,引导规模养殖场(区)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完善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推广经济有效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政策,重点围绕区域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利用等环节,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区域粪污综合利用建设。在20个畜禽养殖大县开展畜禽粪肥养分综合利用试点,实行畜禽养殖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促进畜禽生产布局优化和养殖结构调整。
还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围绕采用化制、发酵、碳化等规范方式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比例60%的任务目标,建设相应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和处理设施。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养殖业保险联动,引导和带动养殖场户积极参加保险。
山东:2017年畜禽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到2017年: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 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78%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向环境排放的畜禽粪污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基本建立;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初见成效。
到2020年:全省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各地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区域养殖量达到“三区”功能定位要求;粪污处理利用模式趋于成熟稳定,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取得突破;种养相对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建成现代生态畜牧业强省。
甘肃:2020年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85%以上
记者日前从省农牧厅获悉,我省将通过加强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划定养殖禁养区等措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升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力争2020年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为推进废弃物综合利用,我省将在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的同时,通过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