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农业部发布《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洞庭湖、鄱阳湖、太湖、海河流域、松花江、淮河、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巢湖、洱海是重点治理区域。
农业部:整治重点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印发《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畜禽水产养殖是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最主要的来源之一,每年畜禽粪污产生量约38亿吨,综合利用率不到60%。
为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部印发了《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划定禁养区,使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进展。目前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386个,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25个,新增沼气声场能力4.87亿立方米,处理利用畜禽鲜粪等农业有机废弃物950万吨。
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示范区
到2020年,建成一批重点流域和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示范区化肥、农药减量20%以上,村域混合污水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减少40%、30%和30%以上;
注意:这十个湖泊是重点治理区域
依据《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在洞庭湖、鄱阳湖、太湖、海河流域、松花江、淮河、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巢湖、洱海等重点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流域选择一批重点典型农业小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小流域要有明确的分水岭或汇水、排水边界,流域内农田规模不小于2万亩,粪污产生量不小于2万头生猪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