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黄岛区畜禽屠宰稽查大队立足本职,针对屠宰管理工作中证章标志使用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官方兽医和屠宰企业品质检验员的出证行为以及猪肉批发商、销售户的持证行为,确保管理有序、经营合法。
一是规范检疫、检验和检测程序,落实在线同步检疫和检验,如实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规范加盖动物检疫验讫印章。
二是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要证物相符。要求批发商建立批发分销猪肉台账,根据分销户数和头数等情况向驻场官方兽医和品质检验员申请出具相应张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禁止出现官方兽医或屠宰企业不按规定出具证明的情况。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巡查,促使屠宰户、生猪肉经营户自觉索要、携带有效的两证,合法从事运输和经营活动,严禁使用复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四是对日常督查中发现的违规或不规范出具“两证一报告”的情况,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发现的违规使用“两证”的猪肉批发、销售户,严格依照《动物防疫法》相关条款查处。(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