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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7〕8号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5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11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畜牧兽医(农业)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兽药监测所):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7]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17年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监督抽检工作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是掌握畜产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畜牧兽医(农业)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兽药监测所):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7]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17年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监督抽检工作

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是掌握畜产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不断提高畜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监管措施。各级畜牧兽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时完成各阶段检测任务,将检测结果分析报告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兽医局,并通知抽样单位。

二、检打联动,强化监督抽检结果利用

各级畜牧兽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对发现疑似阳性样品要及时跟踪抽检确证,要迅速对其饲养的活禽或产品采取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违规添加“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确证后应及时按程序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三、加强配合,提高监督抽检工作效率

各级畜牧兽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组织有效人力物力,积极配合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抽检检查,同时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协调和协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销联动监管制度、跨区域联合办案制度,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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