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畜牧兽医(农业)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兽药监测所):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7]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17年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监督抽检工作
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是掌握畜产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不断提高畜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监管措施。各级畜牧兽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时完成各阶段检测任务,将检测结果分析报告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兽医局,并通知抽样单位。
二、检打联动,强化监督抽检结果利用
各级畜牧兽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对发现疑似阳性样品要及时跟踪抽检确证,要迅速对其饲养的活禽或产品采取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违规添加“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确证后应及时按程序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三、加强配合,提高监督抽检工作效率
各级畜牧兽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组织有效人力物力,积极配合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抽检检查,同时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协调和协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销联动监管制度、跨区域联合办案制度,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