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兽医第3号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要求,经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确认的6963人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官方兽医资格,现予以公示。
一、通过行政确认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其官方兽医资格。原省农业厅发出的《广东省官方兽医证》自本公示截止之日起全部作废,省农业厅不再制发《广东省官方兽医证》。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来邮的形式,向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27日起到6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五、公示联系方式: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编:510500,电话:020-37288380、020-37288991,传真:020-37288406,电子邮箱:gdsxmjsyc@126.com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