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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7〕57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2017年全省第一轮生鲜猪肉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5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553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神木县畜牧兽医局、府谷县畜牧兽医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屠宰环节生鲜猪肉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陕牧发〔2017〕14号)文件要求,省屠宰加工质量管理站于2017年4月10日至5月18日,对全省屠宰环节生鲜猪肉质量进行了本年度第一轮监督抽检,同时对屠宰企业的屠宰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测结果总体概况本轮共抽取了69家生猪屠宰企业256个样品,占全年400个抽样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神木县畜牧兽医局、府谷县畜牧兽医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根据《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屠宰环节生鲜猪肉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陕牧发〔2017〕14号)文件要求,省屠宰加工质量管理站于2017年4月10日至5月18日,对全省屠宰环节生鲜猪肉质量进行了本年度第一轮监督抽检,同时对屠宰企业的屠宰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测结果总体概况

本轮共抽取了69家生猪屠宰企业256个样品,占全年400个抽样总数的64.0%,检测合格率为98.8%。共抽取生鲜猪肉样品256个,对所抽取的生鲜猪肉样品进行了感官、挥发性盐基氮、水分、汞、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共7项指标的实验室检测。从检测结果来看,检测合格样品253个,合格率为98.8%。不合格样品3个,占抽样总数的1.2%,不合格项目均为水分含量超标。

二、抽检样品覆盖面情况

按照计划要求,本轮抽检样品覆盖了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区、韩城市、神木市和府谷县的69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具体样品分布和检测结果情况如下:

1.西安市抽取了雁塔区、长安区、周至县、户县、沣东新城5个区、县8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2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2.咸阳市抽取了三原县、淳化县、泾阳县、长武县、彬县、礼泉县6个县8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4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3.宝鸡市抽取了陈仓区、眉县、陇县3个区、县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4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4.榆林市抽取了榆阳区、横山县2个区、县5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8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5. 延安市抽取了宝塔区、安塞区、吴起县、志丹县、延川县、延长县6个区、县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8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6. 汉中市抽取了略阳县、宁强县、城固县、洋县、佛坪县5个县1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6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7. 安康市抽取了汉滨区、紫阳县、石泉县、宁陕县4个区、县5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0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8.渭南市抽取了富平县、蒲城县、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和大荔县6个县8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7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9.商洛市抽取了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山阳县4个区、县5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43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93.0%。

10.铜川市抽取了印台区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11. 杨凌区抽取了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9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12. 韩城市抽取了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13.神木市抽取了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14. 府谷县抽取了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

三、抽检情况分析

1.从本轮抽检样品的检测结果分析,肉品检测合格率为98.8%,呈下降趋势。本轮检测结果的合格率同比下降0.5%(2016年第一轮监督检查共抽取样品448个,合格率为99.3%),环比下降1.2%(2016年第二轮监督检查共抽取样品310个,合格率为100%)。结合2015年、2016年、2017年共5轮次的监督检查合格率数据分析,本轮的合格率最低(2015年第一轮合格率99.5%、2015年第二轮合格率99.8%、2016年第一轮合格率99.3%、2016年第二轮合格率100%),主要原因是部分样品水分含量超标。

2.从检测指标分析来看,今年我省的生鲜猪肉产品质量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产品水分含量超标所致。

3. 2017年全省计划抽取样品400个,抽检总量较去年减少50%,企业样品抽检比例减小,尤其是生产量大的企业抽检比例过小,样品检测结果的整体代表性较差。本次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对2016年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总体上由于各市县屠宰监管部门对生猪屠宰厂日常监督检查的加强和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的增强,绝大多数企业较上一年的生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部分企业在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完善经营模式等方面作了有宜的尝试。在生产方面,府谷县食品有限公司、安康市民荣实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针对厂房老旧和生产设备落后,进行了重新选址再建标准化新厂并投入生产;在经营方面,西安市沛民林牧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探索多种经营模式,除屠宰基本业务外,还通过土地流转开展苗木种植、生猪养殖和有机肥生产,将生产的废水废渣得到有效利用;节能环保方面,西安市长安区朝阳屠宰厂等企业将传统燃煤锅炉升级改造为生物质燃料锅炉,明显降低有害物质排放量;宝鸡市阳平利民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力度较大,实现了达标排放。

四、屠宰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今年检查仍然发现也有个别企业对前两次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进行整改,全省仍有多数小型企业在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上仍较落后,企业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相对水平不高。

1.环保力度加大,企业整改困难。由于城镇的开发扩建,原先处于远离城区的屠宰企业逐渐被逼近或包围,厂区产生的污水、异味和噪音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环保不达标的困境,特别是陕南山区重新选址艰难,导致整改搬迁难度很大。

2.部分偏远地区屠宰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较差。在本次检查过程中,一些较偏远地区的基层监管力度不够,未戴耳标的毛猪进场,证章不全的肉品出场,代宰货主直接进入生产区域内围观或直接参与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3.停产企业整改意愿不强。目前我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已有37家停产,但剩余的仍然处于产能过剩的状况,企业盈利能力不断下降,部分企业由于实际宰量过低出现亏损,企业整改投入大,盈利预期差,整改意愿不强。

五、下步屠宰监管工作建议

结合近三年来监督检查情况,针对屠宰行业管理和企业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继续完成屠宰企业清理整顿。我省经过审核清理,现有生猪屠宰企业虽有37家停产家,但产能还是过剩的。在推进屠宰行业供给结构性改革中,各地主管部门应借鉴渭南经验,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对一些达不到基本工艺水平的小型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兼并或关停,把过剩的产能压下来。省市县三级联动,继续加大对屠宰企业的升级改造和清理整顿,对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二)继续加大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全年工作计划,省畜牧兽医局将举办畜禽行业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师资培训班,继续加强对各市师资力量和业务骨干的技术培训,畜禽屠宰加工质量管理站要发挥行业技术优势,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肉品质量检验工作的培训培训。各市也要继续把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针对性的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为推进畜禽屠宰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保证。

(三)结合“扫雷行动”开展大检查。省上计划在9月份和春节,对屠宰企业按照农业部检查实施细则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市也有有针对性的对屠宰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对于屠宰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台帐记录等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于厂区设置、环保要求、动物防疫条件、设施设备以及人员资质等不符合要求的,要停业整顿,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一律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等证件。

(四)要开展飞行检查。对抽检中发生分超标、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屠宰违法行为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的;“瘦肉精”等监督抽检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的;企业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等要加大检查巡查的力度,必要时启动飞行检查。重点检查屠宰企业宰前查验入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记录来源以及开展“瘦肉精”自检情况,宰杀时规范屠宰行为,开展肉品品质检验情况以及宰后规范肉品品质检验证章使用,对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及规范记录等情况。

(五)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在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偏远地区出现私屠滥宰现象。要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震慑不法分子,保障畜禽产品安全。

(六)基层监管部门加强对“代宰”行为的监管。要加大对“代宰”企业落实屠宰操作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的监督检查,禁止“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的行为。在“代宰”利润较小的情况下,引导企业加强自主经营,逐步降低“代宰率”。

(七)要不折不扣做好屠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相关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宰后出证工作,严禁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出场。

今后,各地市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大投入,推进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冷鲜化上市,促进屠宰行业的转型升级,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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