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神木县畜牧兽医局、府谷县畜牧兽医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禽屠宰质量管理站: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医[2017]16号)要求,为进一步整治生猪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根据农业部《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我省《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