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河南省畜牧局发布了第123号公告。公告显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要求,2000年4月10日省政府令第55号发布的《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17年4月14日起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6月9日,河南省畜牧局发布了第123号公告。公告显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要求,2000年4月10日省政府令第55号发布的《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17年4月14日起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