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日,江苏连云港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艘来自巴西的入境船舶进行检疫查验时,在该船舶换班船员行李中截获冰鲜海鱼和冷冻牛尾共60余斤。
经了解,上述鱼类和牛尾购自巴西、新加坡等地,船员欲带回国内食用。因无法提供有效的检疫证明,连云港局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该批肉类进行了截留处理,并出具了截留凭证,待做无害化处理。
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属于我国明令禁止的进境携带物。该类未进行检疫的产品,易携带有害病原生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和归国船员,认真了解检验检疫相关规定,避免因携带违禁物品而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