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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两部门启动生猪收费情况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1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2
3月4日,在渝全国人大代表王越反映,农民养一头猪竟要收15种税费,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并引发了网上的大讨论。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派人赴驻地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农业部和重庆市农业局迅速与人大代表沟通,表示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已展开全面搜集生猪收费情况调查。

  两部委已派人听取意见

  昨天,王越代表告诉记者,稿件播发后,国家税务总局派专人到重庆代表团驻地,听取代表就生猪税费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尽快就代表质疑的问题作出答复和制定出具体解决办法。

  重庆市农业局副局长龚天荣告诉记者,农业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要求相关司局、重庆市农业局全面搜集生猪收费情况,并表示将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作出负责任的回答,让人大代表满意。

  政府已努力 税费仍偏高

  王越代表对前来听取意见的国家税务总局的同志表示,生猪税费重一直是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2001年,王越就负责组织过生猪税费的检查清理工作,为规范生猪收费,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生猪税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18项生猪税费名称及标准,当时农民养一头猪要交100多元税费。2007年3月,为减轻农民负担,重庆又将生猪税费减到了15项,农民养一头生猪需交纳近60元的税费。

  王越代表认为,现在猪肉价格上涨后,出栏一头百公斤左右的生猪,农民只挣五六百元,税费就占十分之一,而在过去猪肉价格低迷之时,农民养一头猪只能有七八十元的收益,还要交近60元的税费,养猪收益所剩无几。希望税务总局能对农民养猪税费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正减少农民的税费负担。

  王越:四点建议降低税费

  ■国家对饲养者征收的动物防疫预防注射费、药浴费和农民自宰自食生猪检疫费纳入中央财政直补范围。

  ■国家取消或减免对生猪经营者征收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免除教育费附加。

  ■国家取消或减免对生猪经营者征收市场管理费和个体户管理费。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对引起动物疫病传播或蔓延的违法行为实施者,给予一定经济制裁。

  ★新闻回放

  4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綦江县委书记王越的一张《重庆市生猪税费标准及实际征收表》显示:养一头猪,农民要交的税费多达15种,平均一头猪要被征收近60元的税费,涉及到工商、物价、税务等5个部门。

  这张《重庆市生猪税费标准及实际征收表》显示,农民养一头猪要交的税费多达15种,名目更是繁多,如屠宰服务费、消毒费、检疫费,而有一些与生猪养殖关系不大,如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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