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金城江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拆除一家临龙江河无证养猪场,妥善转移300头生猪,并利用钩机铲平猪舍,彻底解决该养猪场长期违法排放污水进入龙江河的问题。
据了解,被拆除的养猪场位于金城江区六圩镇岜仑村,该场2008年11月建设并投入运营,至今未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缺乏环评手续、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2016年12月,金城江区环保局对该养猪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养猪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搬迁。该养猪场负责人由于没有按照决定书要求搬迁,于今年2月因违法排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虽然受到处罚,但养猪场无视规定,继续无证养殖,继续违法排污。
执法当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养猪场建在龙江河岸边,猪舍里污水污泥满地,场边一个约30平方米污水池没有任何处理污水设施。据金城江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每逢下雨,该养猪场溢出的污水直排龙江河,造成河水污染。
联合执法中,该区调用5辆货车把近300头每头50多公斤生猪运走,然后用钩机把猪舍铲平。
据金城江区相关领导介绍,六圩镇境内龙江河沿岸共有4家无证违法排污养猪场,每家存栏生猪200头左右。对于另外3家尚未拆除的养猪场,该区已发出通告,要求务必于6月27日前自行处理生猪,并彻底拆除自建棚舍及附属设施。逾期不自行处理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