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动物疫病控制工作专项会议于2008年3月6日召开。省局应急办主任李玉文、省疫控中心主任邵传明、省疫控中心副主任张鹏及各市疫控中心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疫控中心副主任崔玉君同志主持。
会上,省疫控中心主任邵传明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面推进动物疫控中心建设”做了重要讲话。邵传明主任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实施,标志着兽医工作社会地位的全面提升,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动物防疫工作处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类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社会地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依法完善了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其定位,动物疫控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实施监测,检测,实施风险评估,作为行政部门制定各种规划、计划的主要技术支撑部门,积极参加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开展动物疫病的科学研究,负起疫情报送的职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新制定和完善了十六项制度:增加了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了强制免疫制度,完善了疫情监测制度,增加了疫情预警制度,完善了种用动物管理制度,完善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增加了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制度,完善了疫情报告制度,增加了疫情认定制度,完善了国内、国际间疫情通报制度,完善了动物诊疗许可证制度,增加了执业兽医制度,确立了派驻官方兽医制度,确立了经费保障制度,确立了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制度,明确了补偿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还对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措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诊疗作了规定,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要求大家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理解《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疫控中心的职责,确定动物疫控中心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省疫控中心张鹏副主任在会上回顾了2007年的主要工作,并要求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在2008年重点做好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履行好疫控中心职责;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重点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疫病监测工作、开展预警预报;进一步强化疫控中心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全员质量管理,提高实验室检验能力;加强乡镇区域所管理,开展技术培训;疫情管理与处置等各项工作,用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努力拼搏、同心协力,全面掌控疫情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