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农委:
近期,我委组织5个督察组,对13个设区市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禁养区关闭搬迁、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治理和畜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作进行了督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和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围绕总量控减、质量提升的总体要求,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原则,研究制定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宜养则养,宜减则减。目前,常熟市、如皋市、泰州市姜堰区、高港区农委分别联合当地环保等部门制定出台了畜禽养殖优化布局实施方案,大部分市县(市、区)方案初稿正在制定完善中。
(二)禁养区关闭搬迁。各地已全部完成禁养区划定,开展了禁养区养殖场户摸排并建立养殖场清单,实行周报制调度关闭搬迁工作进展。截至6月23日,已关闭搬迁养殖场户7967家,完成任务量的87%。其中,南京、苏州、盐城全部完成,常州、连云港基本完成,扬州、镇江、宿迁完成90%以上,无锡市在完成去年禁养区关闭搬迁任务的基础上,今年逐步将禁养区扩大到太湖一级保护区范围。
(三)非禁养区规模场治理。围绕治理率目标任务,各地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分解任务,排定进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了非禁养区规模场清单,因场施策制定计划,启动整治改造,并联合环保等部门商讨制定治理验收认定办法。宿迁市宿豫区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验收办法》,丹阳市全面推进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现已完成539家,整治率77.2%,今年有望提前完成2020年的目标任务。
(四)畜牧业结构调整。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各地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龙头带动,积极推动畜牧业结构调整。南京、无锡、常州等地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畜牧业发展规划,着力调布局、优结构,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镇江市农委积极争取国土部门支持,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确将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列入乡镇规划,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不少于20亩,或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不少于200亩,落实到对应地块,并对非禁养区通过检查认定的规模养殖场设施用地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南京市2017年投入2000多万元加快规模养殖场的改造升级,如东县新建了存栏60万只和100万只2个全自动化蛋鸡场,灌南牧原百万头生猪项目正在推进中。
二、主要做法
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各地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配合,出台扶持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各地农委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全面推进治理工作。南通市政府与所辖县(市、区)政府签订畜禽粪污治理及禁养区养殖场关停工作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镇江市建立了由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负责督查指导,住建、城管、财政等部门参与,镇(街道)政府具体实施的市、辖市区县、乡镇三级责任体系。宿迁市市委市政府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市农委将治理任务纳入农业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如东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引导、综合执法、评估拆除、粪便利用、信访稳定、资金管理六个工作组,明确各自职责,配备5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推进措施,实施督查通报。各地通过专项督查巡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各地累计召开推进会797次,现场指导和督查2.8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6.7万余份。南京市开展“回头看”和明察暗访,加强已关停养殖场户的跟踪管理,确保关停到位,并在金陵农网设立“263农委在行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举报热线”,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连云港市制定了“日报告周通报、督查指导、实地督查、联合执法”四项制度,有力推动工作开展。盐城市全面践行首席专家指点、农技人员挂点、业务团队建点的农技推广“三点”工作法,实现养殖场户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扬州市实施“6311”工作法,即成立6个督查组挂钩包县督查,3图挂墙作战(一把手市长月度进展图、农委领导班子挂钩进度图、业务处室周报图),实行“1周1督查、1周1专报”制度,层层传递压力。宿迁市绘制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图,明确治理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市政府印发《2017年宿迁市畜禽养殖生态化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打造一批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化示范点。如东县结合党员干部“走帮服”活动,将拆除任务落实到人,制成标准图版悬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实行挂图作战,实时通报完成进度。沭阳县、宿豫区在当地电视台开辟“263在行动”专栏,定期曝光畜禽养殖污染严重案例,宣传畜禽粪污治理典型。
(三)强化政策扶持,发挥资金效能。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过程中,大部分地区出台了养殖场关闭搬迁补偿政策,并对规模场治理改造给予资金扶持。南京市整合专项资金920万元用于禁养区整治工作考核奖补,盐城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工作奖补资金,县镇两级落实补偿资金近5亿元。泰州市从2016年起市本级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考核奖补。宜兴市对666户关停养殖场户进行了验收,全市累计已兑付关停资金近3亿元。如东县从财政融资平台筹集1.8亿元用于禁养区养殖场拆迁和非禁养区养殖场升级改造。丹阳市市级财政拿出约3500万元按验收确认的拆除面积对各地关闭工作进行奖补。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为了杜绝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搬迁后死灰复燃,各地采取了一系列长效管理措施。泰州市下发通知,组织对禁养区已关停养殖场户回头看,做好日常巡查、转产指导服务等工作。镇江市对已关闭养殖场进行公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落实乡镇、村日常监管责任。常州市武进区、太仓市建立“市、镇、村”多级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养殖污染整治有序开展。宜兴市注重对退养农户的帮扶,指导退养农户主动调整种养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防止养殖农户因退养而返贫受困。
(五)创新工作举措,加快转型升级。各地积极主动谋变革,加快转型促提升,出实招、求实效,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无锡市启动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打造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一二三产融合、智慧化发展等畜牧业新典型。常州市探索创新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以“村级物业”的形式,采取不同方式和龙头企业开展合作经营,建设一批种养结合型的美丽牧场,并将“牧企+村委”共建美丽牧场列入该市2017年项目指南。响水县通过调整土地利用规划,落实了38个标准化生猪养殖集中区,采取政府出资建设,温氏租赁管理,按照“公司+农户”的模式运作,统筹解决养殖业污染治理和协调发展的问题。
(六)加强典型示范,推广治理模式。今年以来,各地累计举办培训班410期,培训养殖场户3.9万人次,示范推广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指导养殖场户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改造,规范养殖行为。常州市按照养殖规模大小分别培育了不同类型的粪污治理与综合利用典型模式,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南通市重点推广畜禽养殖沼气发电并网,已建设61处,今年计划再建设10处。淮安市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建立了一批“畜-沼-稻(菜)”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新模式,完成245个猪场异位发酵床改造。盐城市共建成各类蓄粪池8649个,沼气池5550座,推广异位发酵床1000多个,建成畜禽粪便处理中心8个,粪污集中处置点3个,年处理畜禽粪便90万吨。
三、存在问题
(一)“以关代治、重关轻治”现象较为严重。督察中发现,部分基层政府面对环保高压,搞“一刀切”,重关停轻治理,盲目扩大禁养区范围和强制关闭拆迁,对一些非禁养区内具备治理条件的养殖场也采取了一关了之、一拆了之的做法,导致区域内畜禽养殖量下降明显,对市场保供和农民增收造成不利影响。去年底苏南五市肉类自给率已降至25%以下。
(二)禁养区关闭搬迁所需资金缺口大。一些地区因财力有限,没有出台相应的补偿政策,或是补偿资金不足,导致关闭搬迁工作阻力大、矛盾多,甚至极个别地区出现了“禁而不关、停又复养”的现象,苏北、苏中等养殖量大的地区尤为突出。资金补偿不到位,一方面影响关闭搬迁进度,另一方面也给养殖户造成了一定的利益损失,影响社会稳定。目前淮安市关闭搬迁进度仅为49%,全省最慢;泰州市未关闭搬迁场户数最多,占全省未关闭搬迁场户总数的67%;涉及禁养区关闭搬迁补偿问题的电话和信函投诉,徐州市邳州、丰县、睢宁等地数量居多。
(三)养殖污染治理形势不容乐观。督察调研发现,由于部分养殖者环保意识不强、圈舍设计不到位、部门服务指导没及时跟上,一些养殖场存在雨污不分,粪污存储设施不配套,造成粪便污水直排;部分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维护成本高,运行不正常;部分养殖场改造治理不科学,粪污处理效果不佳;许多养殖场由于缺乏配套农田,畜禽粪便就地处理受到影响;部分市县尚未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政策,工作推进力度不强。
(四)土地制约畜牧业发展空间。大部分地区反映,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没有将畜牧业用地纳入其中,对因禁养区划定而关闭搬迁且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规模养殖场没有落实“拆一补一”政策,部分有意愿想继续养殖的规模场因没有土地而无法落实异地新建。据连云港市反映,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484家畜禽养殖场中,80%的养殖户愿意搬迁重建,但所需土地无法解决,目前仅搬迁了9家。
下一阶段,我委将按照全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要求,继续组织不定期督察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加强督察通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进展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263办公室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7月4日印发
附件:
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进展表
设区市 |
应关停养殖场户数 |
已关停养殖场户数 |
完成百分率 |
南 京 |
634 |
634 |
100.0% |
无 锡 |
225 |
179 |
79.6% |
徐 州 |
610 |
542 |
88.9% |
常 州 |
1655 |
1653 |
99.9% |
苏 州 |
168 |
168 |
100.0% |
南 通 |
703 |
550 |
78.2% |
连云港 |
484 |
481 |
99.4% |
淮 安 |
168 |
82 |
48.8% |
盐 城 |
279 |
279 |
100.0% |
扬 州 |
216 |
211 |
97.7% |
镇 江 |
795 |
781 |
98.2% |
泰 州 |
2491 |
1696 |
68.1% |
宿 迁 |
730 |
711 |
97.4% |
合 计 |
9158 |
7967 |
87.0% |
注:1、截止时间为6月23日;2、已关停养殖场户数为2016年禁养区划定以来累计关停数,其中无锡市2016年禁养区关闭搬迁任务全部完成,今年将禁养区范围调整扩大到太湖一级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