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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省 农 牧 厅 关于开展全省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置试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386
核心提示:青 海 省 农 牧 厅关于开展全省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的通知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海东市农发委、各州农牧局:为大力推进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保护全省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避免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对人畜安全造成隐患,促进绿色农牧业健康发展,我厅参考外省试点经验,结合本省实际,制订了《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意义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主要是指在农牧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兽药包装物,包括用塑

青 海 省 农 牧 厅

关于开展全省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置试点的通知

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海东市农发委、各州农牧局:

为大力推进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保护全省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避免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对人畜安全造成隐患,促进绿色农牧业健康发展,我厅参考外省试点经验,结合本省实际,制订了《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意义

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主要是指在农牧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兽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纸板、玻璃、铝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兽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箱、罐、袋等器具。长期以来,农药兽药的推广使用,产生了大量的农药兽药包装物,而对废弃农药兽药包装物缺乏监管,放任用药者随意处置,废弃农药兽药包装物散落在农田、草原、林间、河流等,构成无数个大大小小的污染源,废弃的农药兽药塑料(玻璃)包装物内残留的农药兽药,有的极易自然挥发,污染大气;有的毒性十分稳定,可以几年甚至十几年存在于土壤之中不消失,污染土壤;有的经雨水冲刷流入河道、渗入地下,污染水质;残留农药兽药成为毒害人类和污染环境的无形杀手。高分子树脂的农药兽药塑料袋在自然环境下不易降解,对土壤环境造成了化学污染残留,严重影响着农作物生长。废弃的农药兽药玻璃瓶破碎后,随时都有可能划伤下地劳作的农民和牲畜,给人畜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全省每年农药用量达到2000吨左右,兽药使用量1000吨左右,至少产生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3300万个(只)以上,损害了农村牧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因此,开展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不仅是保护耕地质量安全、促进农牧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发展绿色、清洁农业的需要,更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安排试点市州开展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有效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点范围

按照“试点先行,全面回收,加大处置,保护生态”的原则,2017年将西宁和海东两市的9县(区)确定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将海南州和果洛州的11个县确定为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回收主体是农药兽药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农药兽药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负责回收,农药兽药的使用者负责交回。、目标务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按照“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使农药兽药使用主体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乱扔乱弃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现象基本杜绝,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牧业生产和农畜产品质量得到保障,2017年试点地区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职责分工

1、回收实施主体:农药包装废弃物由青海农牧生产资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回收,其所属基层农资经营单位为回收点,原则上每个乡(镇)回收点不少于1家。兽药包装废弃物由县、乡(镇)兽医站和各兽药经营店负责回收。在海南和果洛2个试点州的各乡(镇)兽医站设立兽用疫苗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在兽药经营店设立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每个县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委托1家以上兽药经营企业负责兽药包装废弃物的归集和运输。

2、监督管理主体:省、市(州)、县级农牧业行政部门对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指导,定期检查回收处置工作进展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各回收点和收储单位的回收数量和分类情况监督检查,并做好宣传和督查指导工作。、回收处置办法

各地依据“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切实搞好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西宁和海东两市的9县(区)、海南和果洛两州的11县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所需资金,各地要从省级下达切块资金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回收处置力度,按照核实的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数量,及时将资金拨付给回收单位。一)回收办法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由青海农牧生产资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回收,公司与所属各回收点签订回收协议,根据农药销售和使用状况,定期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统一收集和数量清点,登记造册后运送至符合仓储要求的仓库集中存放,报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审核备案。

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由县、乡(镇)兽医站和各兽药经营店负责,各乡(镇)兽医站、兽药经营店回收的兽药包装废弃物要进行统一归集、核实和登记造册,填写回收清单,报县兽医站审核备案。(二)处置办法

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由青海农牧生产资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与受委托单位签定委托服务协议,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有计划的送交合法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兽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受委托的兽药包装废弃物的归集和运输企业要及时归集各兽药经营店、乡(镇)兽医站回收的兽药包装废弃物,核实拉运数量与县兽医站备案的回收清单一致后,将收集的兽药包装废弃物有计划的送交合法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

各市(州)、县(市、区)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县级农牧业行政部门要成立回收处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核查和监督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好回收点、收储单位,并签订相应协议,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青海农牧生产资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县乡(镇)兽医站、各兽药店要认真做好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回收、贮存、转运及处置等各项工作,通过专业运输、储存归集至专门的回收仓库,最后运输至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坚持有偿回收的原则,根据核定废弃物回收价格全部收购。认真做好农药兽药购销台账和包装物回收台账,记录收购农药兽药包装物的日期、数量、有偿回收金额、处置农药兽药包装物的日期、数量等内容,做到回收数量与台账一致。每季度制作回收进度报表,报送至县级农牧业行政部门备案。一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表等行为,要及时追缴弄虚作假所获的补助资金,并取消其回收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应利用固定并能锁断的库房存积堆放回收物品,注意防雨防漏和失窃;在储存仓库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配置必要消防器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在回收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劳防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具,安全操作,防止残留农药兽药造成对人体的伤害。每年12月底,由省农牧厅对各地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各地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采用告示、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置重要性的宣传,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积极参与到回收工作中,改变过去使用农药兽药后将废弃包装物随便丢弃的陋习,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回收处置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绿色农牧业发展的合力。

青海省农牧厅

2017年3月24日

 
关键词: 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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