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情跨境传 播 防 控工作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7]22号),以及《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黑牧疾控[2017]5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黑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黑疫控(2015)19号)《关于加强防范非洲猪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7月13日上午,在局二楼会议室召 开鸡东县第二次防控非洲猪瘟联席会议,鸡东县畜牧兽医局邀请鸡东县林业局领导、永和镇、平阳镇、向阳镇的主管镇长和武装部长、八五一O农场畜牧科科长以及各乡镇畜牧站站长3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学习了非洲猪瘟相关知识和有关文件,分析了我县非洲猪瘟动物疫病传入的风险,就我县防控非洲猪瘟工作达成共识,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县动物疫控中心负责全县非洲猪瘟动物疫病的监控工作。县动物疫控中心与林业局的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定期沟通工作信息。
2、广泛宣传防范知识、提高防疫意识。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和巡查工作中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边境农民和养猪户宣传非洲猪瘟的危害和防范知识,引导边境地区农牧民发现野猪活动立即报告,营造群防群控的氛围。
3、强化免疫和消毒工作。猪瘟等疫病的免疫是每年春秋的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及时准确分辨猪瘟和非瘟疫情提供重要依据。确保猪瘟免疫率在达到100%。
4、加强执法、依法防控。严格执行边境地区限养的规定,距边境线3公理内限养,3~5公理实行生猪圈养、避免家猪与野猪接触。限养区内不再审批新的猪场。
5、强化防疫监管,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动物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依规做好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四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要强化对养殖场(户)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养殖场(户)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按规定及时报告疫情,做好口蹄疫、猪瘟等疫病基础免疫工作,严格执行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四不准一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