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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畜产品废弃物监管防止进入加工“地沟油”环节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99
核心提示: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牧质监字〔2017〕8号),加强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加工废弃物处理监管,防止畜产品废弃物进入加工“地沟油”环节,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厘清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

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牧质监字〔2017〕8号),加强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加工废弃物处理监管,防止畜产品废弃物进入加工“地沟油”环节,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厘清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养殖场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屠宰企业肉类加工废弃物、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生产的油脂等产品,都是畜产品废弃物,都有可能成为“地沟油”加工原料。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加强畜产品废弃物监管,杜绝以畜产品废弃物为原料加工“地沟油”,防止流向餐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畜牧兽医部门法定职责。全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厘清部门管理职责,落实部门和网格监管责任,从严监管执法,严格废弃物去向控制,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严防以畜产品废弃物为原料加工“地沟油”流向餐桌。要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防止畜产品废弃动物油脂作为原料进入饲料加工环节。

二、分类推进,全面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一)养殖场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青政办字〔2013〕115号)要求,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除确实具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养殖企业,其他所有养殖场户病死畜禽一律全部就近送现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养殖场户要和当地无害化处理厂签订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跨区域代行处理的,要与相关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签订代处理协议,严禁自行处理、利用。

(二)屠宰企业病害及不合格畜产品。按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除建有标准化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大型屠宰企业外,其他屠宰企业产生的病死动物、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一律就近送现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畜禽屠宰企业要和无害化处理厂签订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严禁自行处理、利用。

(三)毛皮动物胴体。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2017〕5号)》要求,加强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等环节的监管,加快出台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将毛皮动物胴体纳入强制无害化处理范围。所有毛皮动物胴体一律就近送现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养殖场户要和当地无害化处理厂签订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跨区域代行处理的,要与相关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签订代处理协议,严禁自行处理、利用。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畜产品废弃物处理利用监管

(一)落实养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养殖场户完善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去向档案记录,所生产的畜产品废弃物按规定送集中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企业自行处理或者销售、屠宰、加工,及用作畜产品、饲料、“地沟油”原料。

(二)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监督屠宰企业完善病害和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记录,所生产的废弃物按规定送集中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进入畜产品、饲料、“地沟油”加工环节。

(三)落实无害化处理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和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企业全面落实《青岛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详实记录畜产品废弃物收集情况、处理情况和残余物销售去向情况。处理残余物只能销售给有资质的生物柴油和有机肥的生产企业,严防进入畜产品、饲料、“地沟油”加工环节。

四、加强督导检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级落实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畜牧兽医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大对畜产品废弃物加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突出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管,全面落实《青岛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管理办法》,把“地沟油”治理工作与畜产品废弃物处理日常监管、基层能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长效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青岛市畜牧兽医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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