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规〔2017〕27号)文件 , 文件有效期为5年 , 对武汉市活禽经营管理工作作出了六条具体要求。
一是严格管控活禽经营。武汉市三环线以内区域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有关规定严格管控活禽经营; 武汉市三环线以外区域的活禽经营市场(门店)选址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和动物疫病防控、环保、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活禽经营市场实行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以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是实施活禽定点屠宰制度。按照“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原则 , 在武汉市范围实施活禽定点屠宰制度 , 支持发展现代化大型活禽定点屠宰交易市场 , 依法取缔私屠滥宰小作坊。按照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 , 在武汉市四环线以外区域选址规划不超过2家活禽定点屠宰交易市场。
三是加快推进禽类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延伸家禽养殖加工产业链; 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 , 推进活禽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 积极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生产经营方式 , 引导企业发展冷链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
四是落实活禽经营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 武汉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规范活禽经营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活禽定点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独立门店活禽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食药监部门负责活禽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城管部门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或其他公共场所活禽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五是加大活禽经营管理政策支持力度。对设计年交易量在1000万只以上、且年屠宰能力在1000万只以上的活禽定点屠宰交易市场 , 由市级财政按照每1000万只补贴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将禽类产品冷鲜配送车纳入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管理。
六是强化活禽经营管理保障措施。将规范活禽经营管理工作列入我市“菜篮子”工程 , 加强对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的宣传 , 增强市民绿色消费观念 , 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禽类产品消费习惯; 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 , 加强组织领导 , 密切协同配合 , 坚持资源共享 , 确保规范活禽经营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