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度 , 保护生态环境 , 保持一江清水永继北送 , 丹江口市畜牧兽医局创新工作整治方式 , 采取“五个结合”夯实该市养殖环境整治工作 , 为畜牧业的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铺上新路径。
畜牧部门自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畜牧业务主管部门对全市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调查并建档立卡 , 彻底掌握每个养殖场粪污处理方法和措施 , 对粪污处理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市环保执法中队对养殖场用地、粪污处理、整治进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 限期整改。
部门分工负责与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镇办、畜牧、环保、城建、林业依据各自的职权 , 各司其职 , 分工负责。重点督办规模以上污染养殖场 , 多部门组合起来联合执法 , 亲临现场督促 , 指导养殖企业整治 , 限时落实到位。
集中整治与全面取缔相结合。各镇(办处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 , 制定工作方案 , 集中时间开展养殖场整治行动 , 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地划定范围内的养殖场全部进行关闭、取缔、搬迁。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 , 积极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 取得理解和支持 , 实行“一场一策” 环保措施的具体落实 , 推动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依法处理和落实责任相结合。畜牧局会同环保、农业部门专门抽调骨干力量 , 对全市所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重新排查 , 对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再巩固、再提升。工作中 , 严格按照考核要求 , 及时督导各镇(办处区)对禁养区内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治 , 对禁养区外存在污染的养殖场采取分类治理的形式限期治理 , 同时督促各镇(办处区)加强养殖场周边环境整治 , 对养殖场周边沟渠、水道已存在污染进行彻底治理 , 确保周边环境无污染。对拒不落实污染整改的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严格养殖业准入门槛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按治污要求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对不符合治污要求的养殖场坚决不发证 , 并限期整改 , 否则予以取缔。建立长效机制 , 制定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和长期治理方案 ,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 加大巡查力度 , 发现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不及时维修、突击排污等情况 , 立即查处 , 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