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牧医函〔2017〕41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鄂牧医发〔2016〕6号)、《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 湖北省畜产品安全“查责堵漏> 的通知》(鄂牧医发〔2017〕12号)要求,现就 “2017年度湖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先争优活动优胜单位”申报县(市、区)现场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7年9月。
二、考评对象
申报“2017年度湖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先争优活动优胜单位”的县(市、区)。
三、考评标准
考评标准见附件。
四、考评方式
采取日常考核、材料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考评工作组成员
本次考评由省局畜安处、防控处、兽医政药政处、屠管办、动监处等单位派员参加。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畜牧兽医局应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将申报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名单以纸质文件形式报省局畜安处。
(二)申报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完善创建 , 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三)申报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评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创先争优活动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联 系 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处 王成军
联系电话:027-87892387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