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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山东 、黑龙江和安徽这些地区最近也划出了禁养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13
核心提示: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这“三区”的划定方案,组织绘制本行政区禁养区分布图,向社会公布,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禁养区内国家和省规定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污染严重的散养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舜网-济南日报近日,我市下发《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以下简称“三

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这“三区”的划定方案,组织绘制本行政区禁养区分布图,向社会公布,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禁养区内国家和省规定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污染严重的散养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舜网-济南日报

近日,我市下发《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以下简称“三区”),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户)由县区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止新建和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户)。

我市提出,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尽快完善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组织绘制本行政区禁养区分布图,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禁养区内国家和省规定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污染严重的散养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根据方案,除济阳、商河县外,其他县区到2017年8月底、9月底、10月底、11月底关闭搬迁完成率分别不低于40%、60%、80%、100%,确保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关闭搬迁任务。根据省政府对重点流域禁养区关闭搬迁有关要求,属于海河流域的济阳县和商河县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12月31日前,市政府将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我市提出,对实施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损失评估,设立财政补偿资金,合理制定补偿措施,分门别类给予适当补偿,努力将畜禽养殖场(户)损失降至最低。市财政设立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县区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户)工作。

香坊划定四大畜禽禁养区 保护环境清理三无养殖

日前,《香坊区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正式公布,在全市率先完成了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风景名胜区禁养区、城镇居民禁养区和重要地表水体禁养区四大畜禽禁养区,总面积为108.34平方公里。

香坊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孙国军介绍,流经香坊区的阿什河,过去沿岸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户很多,多数将猪、羊、鸡等畜禽的粪污直接排放到阿什河和支流沟渠,严重污染环境。孙国军说:“发展畜禽养殖本来是群众致富的好事,但是如果富了一人却毁了环境、坑了众人,这样的畜禽养殖要不得。”

据介绍,香坊区禁养区的划定,经过了调查摸底、方案起草、征求部门及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技术审核、合法性审查等多环节论证、把关才最终确定,其中5处饮用水水源地、伏尔加庄园景区、香坊区城镇居民区、阿什河及其9条支流沿岸都在禁养范围内。

在划定禁养区的同时,香坊区还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等形式,对流经香坊区的阿什河及支流沿岸116户无用地审批、无证照、无粪污处理设施的违规养殖场和养殖户依法进行了清理取缔。目前,香坊区阿什河两岸养殖业无序状态特别是畜禽粪污直排问题得到遏制和有效治理,粪污直排现象全部消除。在香坊区幸福镇万家村将建设一个12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养殖园区,证照齐全的养殖场(户)可由禁养区迁至园区,按照排污标准继续从事畜禽饲养和经营。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巢湖市全面取消畜禽养殖适养区

据合肥日报报道,为加快生态示范建设步伐,从源头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日前,巢湖市出台《巢湖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取消适养区。

方案划定的禁养区包含:烔炀镇、黄麓镇以及5个街道全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风景名胜区及A级以上景区范围内;文物古迹区、工业园区边界范围内;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外延500米范围内;巢湖湖体水域校核水位边界线范围内;巢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巢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以外,入湖河道沿岸两侧各200米陆域范围内;铁路、高速、国道、省道沿线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内;县道两侧外延300米范围内。划定面积1215.10平方公里。禁养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一切经营性畜禽养殖活动,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据介绍,该市市域范围内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限养区,面积379.21平方公里。限养区内禁止新、改、扩建经营性畜禽养殖场(养殖区)。现有畜禽养殖场(养殖区)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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