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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函〔2017〕54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调查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75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监管,推动经营环节兽药追溯工作,按照农业部有关精神,请各市区尽快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户调查统计(见附表),并于8月28日前将调查统计结果报我局药政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ytyzc@163.com。联 系 人:潘康锁联系电话:029-87317266陕西省畜牧兽医局2017年8月14日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监管,推动经营环节兽药追溯工作,按照农业部有关精神,请各市区尽快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户调查统计(见附表),并于8月28日前将调查统计结果报我局药政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ytyzc@163.com。

联 系 人:潘康锁

联系电话:029-87317266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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