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岛区畜牧兽医局将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监管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落实八项管理制度为抓手,运用问题导向思维,通过加强“引、梳、导”,有效杜绝了收购、贩运、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全区连续多年未发生兜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深宣传,勤培训。针对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特点,着重开展农业部193号公告、560号公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3月、8月组织开展市、区两级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二是严监管,重责任。以落实八项管理制度为纲领,以《畜禽收购贩运记录薄》督查为抓手,不定期对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收购贩运情况进行督查,落实《畜禽收购贩运记录薄》记录签字情况;与全区18名经纪人签订《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是备案制,动态管理。对辖区内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对经纪人的新增和退出情况进行变动备案登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