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按照国务院、省、地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及《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在调查摸底的同时,迅速制定《畜禽禁养区划分工作方案》,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统筹部署、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区域畜禽禁养区划分工作。
加格达奇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根据划分原则、依据、范围,制定任务分解表,充分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同时,将需要依法划定为畜禽禁养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建成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工业区、森林公园、主要交通区、文物保护区、林业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区等区域,进一步落实到环境保护局、旅游局、住建局、园区办、市政园林处、交通运输局、宣传部、加林局、畜牧站9家单位及相关部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据了解,实施畜禽禁养区划定是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良好城乡风貌、保护城乡饮用水安全的需要。此次划定工作进一步优化了畜禽养殖场点规划布局,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趋势,力促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