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记者29日从云南省文山州检察院获悉,该州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对15名利用伪造、买卖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贩运越南生猪到屠宰厂屠宰的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
经查证,自2016年10月以来,柯某某、彭某等7人,合伙利用伪造、买卖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进行生猪买卖及销售。同时,查获了多张盖有曲靖市师宗县、大理市宾川县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印章)的合格证。经鉴定,查获的这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系伪造证件。同期,王某某等4人,通过与广东籍的李某某购买多张广东省化州市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收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运到屠宰厂屠宰后进行销售。另外,张某某等人,为图暴利收购越南生猪,利用伪造、买卖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贩运越南生猪运送到屠宰厂屠宰。
自文山市打响生猪屠宰市场、整顿交易市场,保卫市民餐桌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文山市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提前介入专项整治活动,并委派三名检察官全案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直至15名黑心猪贩落网。
文山市检察院表示,依法决定批准逮捕15名为图暴利、铤而走险的生猪贩子,有力维护了市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