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盘锦市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落实高科书记对全市畜禽养殖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情况的重要批示精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市级指导组各组长、各县区、经济区畜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同志、业务股股长参加会议。
各县区、经济区对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市指导组组长分别就所负责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点评,市畜牧局局长李世财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各县区、经济区要严格落实高科书记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的“切实加大力度,坚决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美丽的生态环境”有关精神和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禁养区关闭或搬迁工作。要按照关闭搬迁时间表要求,按时完成关闭搬迁任务。严格履行资产评估、公示等关闭或搬迁程序,建立健全关闭或搬迁档案,依法依规实施关闭或搬迁。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养殖场(专业户)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出现信访事件。要统筹做好禁养区养殖管理工作,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增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二是切实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各县区、经济区畜牧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要安排人员,深入每个养殖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要多措并举,督促养殖场按照要求,尽快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三是要全面推进退出庭院商业化养殖工作。退出庭院商业化养殖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结合盘锦宜居乡村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县区要务必重视,主动想办法、出主意,研究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庭院商业化养殖全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