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城市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农产品生产单位和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农产品生产者和农药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提升。农事企业、合作社、种田大户、农药生产经销商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农经局同志就如何选购和合理使用农药、国家禁限用农药以及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
会议指出,加强农药,特别是高毒高风险农药监管是从源头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工作举措。一段时期以来,海城市不断加大整顿农药市场力度,加强高毒农药监管,严把农药生产准入关,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当前,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近期我省由于使用农药而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对此,海城市将从实际出发,加强监管查处力度,不断细化措施,以进一步做好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坚决防止因农药使用造成的重大农药安全事故发生。作为主体责任的各农药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单位,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农药经营台账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杜绝将禁限用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上。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工作的认识,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禁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到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收贮运全部环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