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农林)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保障秋防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动物疫情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决定即日起对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进展情况,尤其是H7N9免疫情况(包括免疫进度、免疫副反应、免疫抗体水平等);猪瘟全面免疫情况;
2、布病防控工作情况,包括基线调查、免疫地区免疫进展、各地防控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3、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尤其是突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诊断;
4、动物卫生监督情况,包括执法办案情况、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情况;
5、防疫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实施强制免疫补助经费,扑杀、无害化处理、疫病监测、人员防护等经费落实情况
6、强制疫苗管理情况,包括疫苗计划、进出库台账、冷链贮藏等。
二、分组安排
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定点联系工作组要按照我局《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工作的通知》(陕牧发〔2010〕121号)精神,组织对所联系的市区开展督导工作,每市抽查不少于2个县区,以养殖大县为主。具体安排由各组通知所到市区。
三、工作要求
1.各定点联系组实行联片负责制,要注重实效,防止督导工作流于形式。要深入基层开展督导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准确掌握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地方迅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2.各市区也要据此通知精神,尽快安排组织辖区内的防疫督导工作,加强指导服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卫生安全事件。
3.省各定点联系组和各市区在督导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检查情况要形成秋防督查报告。11月8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处。
4.督导期间,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动物防疫要求。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