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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牧发〔2017〕92号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66
核心提示: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5月27日经农业部2017年第2号令公布。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陕西省畜牧兽医局2017年9月11日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5月27日经农业部2017年第2号令公布。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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