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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上半年抽检14批次畜禽产品兽药残留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8
核心提示:2016年下半年农业部畜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监测畜禽产品样品合格率99.88%,蜂产品样品合格率94.8%。今年上半年无论是畜禽产品还是蜂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均有所下降。2015年9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明确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最晚至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但在今年上半年的抽检中,依然有一批次猪肉、3批次鸡蛋检出禁用的

2016年下半年农业部畜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监测畜禽产品样品合格率99.88%,蜂产品样品合格率94.8%。今年上半年无论是畜禽产品还是蜂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均有所下降。

2015年9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明确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最晚至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但在今年上半年的抽检中,依然有一批次猪肉、3批次鸡蛋检出禁用的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同样的,呋喃唑酮也属于禁用兽药。

根据农业部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对于超标产品,要启动追溯程序。根据残留超标样品反馈信息溯源动物养殖场,对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用药记录和库存兽药产品。发现养殖用药不规范,未执行休药期等问题要提出改正措施,并监督整改。对使用了禁用兽药的动物及其产品要监督养殖场和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事件:农业部日前通报2017年上半年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工作。2017年上半年共检测畜禽及蜂蜜产品兽药残留样品5075批,包括猪肝、猪肉、牛奶、牛肉、羊肉、鸡肝、鸡肉、鸡蛋、蜂产品,共9种。检测的4961批畜禽产品样品中,合格4947批,合格率99.72%。不合格样品14批,其中1批来自重庆的猪肉检出培氟沙星;3批来自河南的鸡蛋检出氧氟沙星;3批来自河南的鸡肉检出呋喃唑酮;7批来自贵州的鸡肉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超标。针对阳性样品,有关省份及时开展了跟踪抽样检测和相关处理处罚工作。检测114批蜂产品样品,合格111批,合格率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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