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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汨罗:十二大区域 划定为禁养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2  来源:岳阳日报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45
核心提示:岳阳日报10月11日讯,近日,汨罗市正式批准《乡镇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具体界限勘定》,明确划定了全市15个乡镇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域的具体界限。并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汨罗是一个养殖大市,全市年发展生猪、肉牛、羊、鸡、鸭等畜禽总数超千万。该市畜牧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一些养殖场选址不合理、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缺位等问题日益凸显,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根据《界限勘定》,12大地区划定为禁养

岳阳日报10月11日讯,近日,汨罗市正式批准《乡镇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具体界限勘定》,明确划定了全市15个乡镇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域的具体界限。并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汨罗是一个养殖大市,全市年发展生猪、肉牛、羊、鸡、鸭等畜禽总数超千万。该市畜牧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一些养殖场选址不合理、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缺位等问题日益凸显,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根据《界限勘定》,12大地区划定为禁养区,分别为: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荷叶湖湿地、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神鼎山森林公园、主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旅游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点、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城镇居民区为禁养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汨罗饮用水源有:汨罗江、白水江、兰家洞、向家洞、汨罗水库和涉及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水库。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单元。现有的畜禽养殖单元不再享受国家相关扶持鼓励政策。现有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要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并限期实现关停或转迁。

 
关键词: 生猪 畜禽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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