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了牟利,竟然将快过期的低价疫苗充当正规的高价疫苗。...
口蹄疫疫苗,是农业部指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产品。可有人为了牟利,竟然将快要过期的低价疫苗换上标签和说明书,充当正规的高价疫苗。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其背后的黑色利益链令人咂舌。
养殖场买到假疫苗
赵先生在襄北监狱下属的襄北养殖场担任经理。他们养殖了1.8万头生猪,对疫苗需求量很大。去年8月中旬,听南漳一些养猪的同行说,可以买到便宜的口蹄疫苗,他很欣喜。
之前,他们使用的内蒙古金宇保灵生物公司(以下简称金宇公司)生产的宝灵牌口蹄疫0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每瓶的购买价格为500元。而南漳同行购买的疫苗,一瓶才425元。
在同行的引见下,赵先生与武汉经销商黎某取得联系。去年8月26日,赵先生和黎某在武汉见面。“你们要的多,我可以按400元一瓶卖给你们。”黎某说,他销售的是金宇公司生产的正品疫苗,只不过是从广东温氏集团拿的货。作为养殖大户,温氏集团每次进货量特别大,所以价格低。接着,黎某提供了委托书、合同、账号、发票。
见黎某很有诚意,赵先生要了250瓶疫苗,打算为全场的猪普注一次。去年9月11日,250瓶疫苗全部到货。“开箱后,我们发现这批货与原来从厂家购进的疫苗不一样。”赵先生说,两批货的外包装明显不同。原厂的包装防水,而且里面有小包装,这批货却没有。另外,瓶盖也大相径庭,这批货根本没有防伪标识。
赵先生当即让工作人员停用这批疫苗,并联系金宇公司。金宇公司安排专家前来鉴定后发现,这是假冒该公司的产品。去年9月14日,金宇公司携相关材料到襄阳市公安局报案。根据举报,市公安局于当日下午在襄北养殖场仓库查获250瓶假冒该公司的兽用疫苗,价值12.5万元。
假疫苗背后的利益链
去年10月15日,黎某被警方抓获。他交代,自己的上家是广东人林某。去年6月他们相识于广州的一场种猪拍卖会上。林某向他推销金宇公司生产的“宝灵牌”口蹄疫苗,每瓶仅250元。
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后,黎某便经常向林某购买低价疫苗,再高价卖出。可黎某不知道的是,林某从上家谢某处购买的这种疫苗,每瓶才180元。由于黎某要求提供相关委托书和发票,林某便让谢某想办法。谢某花1000元钱,找安徽一家动物药业公司购买了发票、供货合同、出库单等手续,发给黎某。
谢某也有一个上家,是在广州开生物技术公司的王某(另案处理)。王某卖给谢某的疫苗为每瓶80元钱,而她从上家许某处进货,每瓶只需50元。许某是江苏徐州人。他看到金宇公司疫苗的市场销路很好,就想弄点货出来赚钱。“市面上有很多金宇公司生产的快要过期的O型疫苗,价格极为便宜。可是,与它包装瓶一样的金宇三价苗却很贵。”许某说,两者商标不一样。为了赚钱,他低价收购一些快要过期的金宇O型苗,将上面的标签撕掉,再仿制金宇三价苗的标签和说明书,贴上去对外出售。
许某的下家除了王某,还有山东人卢某。他以每瓶40-42元的价格,向卢某出售这种假冒疫苗。卢某又把疫苗卖给河南郑州人方某,每瓶售价48元。方某其实是广东人林某的另一位上家,他卖给林某疫苗,每瓶要价80元。同时,方某还以每瓶200-250元的价格,将疫苗卖给一些养殖户。
利益黑链被斩断
黎某归案后,警方根据他的供述,对林某等人实施抓捕。待林某、谢某、方某、卢某相继落网后,今年3月,许某扛不住被网上通缉的压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至此,这一产销假冒疫苗的黑色利益链被彻底斩断。
之后,此案移送襄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接着,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中院提起公诉。最终,市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非法经营数额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近日,市中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卢某、谢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方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黎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